本报讯 (记者张媛)33岁的辛立春用铁锤和尖刀,连伤6名亲戚,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他称,这样做只是因为常受亲戚挤对。
昨日,北京一中院受理这起恶性案件。
经查,辛立春是江苏灌云人,当兵退伍后投靠姑父袁某家,在袁某家人开办的公司工作。袁家租住在海淀区复兴路。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0月25日夜里,辛立春在袁某家中,因琐事与袁某父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辛立春持铁锤击打袁某父子头部,并用折叠刀切割二人颈部,致袁某父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次日上午7时许,担心罪行败露,辛立春又持铁锤猛击袁某的大儿子头部。两人搏斗过程中,袁某的妻子、女儿及儿媳前来阻止。辛立春又用折叠刀和菜刀对上述三人的头面部、颈部袭击,导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作案后,辛立春被当场抓获。
经调查,袁某及家人总认为辛立春不努力工作,常挤对他。案发当晚,辛立春被袁某父子从睡梦中叫醒,再次遭到他们的挤对。最终,辛立春抄起身旁的铁锤砸向袁某父子。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辛立春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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