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明华)而立之年的深圳政坛,又将迎来一股新鲜的血液。继两个月前公开推荐选拔8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后,深圳决定再拿出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市进行公开推荐选拔,包括福田区副区长、罗湖区副区长、龙岗区副区长、南山区委常委4个要职。
“一次性拿出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是近年来深圳公推公选规模最大的一次,是我们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推出的又一项有力举措。”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赖育坤在昨日的动员大会上说。
深圳此次副局级干部公开推荐选拔面向各区(含新区)、市直各单位、市管企业(含市国资局管理企业)。岗位包括福田区副区长、罗湖区副区长、龙岗区副区长、南山区委常委4个要职,以及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位。
据赖育坤介绍,深圳市委此次拿出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进行公推公选,主要是基于5个方面的考虑:符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符合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有利于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统筹考虑市管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配备工作的效率。
据悉,此次选拔将采取单位公开推荐、面试、差额考察、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式,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面试、市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办理任职手续等八个环节。
“选拔流程既严格遵守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还注重吸收以往历次公推公选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比较切合深圳实际,体现了比较好的操作性和效率原则。”赖育坤说。
这次公开推荐选拔为期约2个月,计划于9月中旬启动,10月底结束。动员会上,深圳市委组织部还下发了《深圳市关于做好公开推荐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公开推荐选拔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对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情况、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介绍和说明,提出了“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抵制“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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