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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杨振超答复3条网友留言(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15日14:55
  1【网民留言】

  我是淮南谢家集区市民,四月份拿的驾照。车管所和驾校相互勾结,学员掏钱,驾校买通,车管所工作人员大肆敛财,科目二上下,科目三每位学员掏六百既过,据说现在还有涨,请务必加强整顿,抓好源头。

  淮南市委回复:

  网民朋友你好,看到你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驾培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七所驾校,教练员200余人,年培训能力2.5万人。驾校收取省物价局、交通厅核定的学员培训费用标准:B2照2800元,C1照2100元。交通、公安、驾校建立了驾培管理的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交通部门负责驾驶员培训质量管理,公安部门负责驾驶员考试发证,考试费用由公安车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取。在驾校培训质量监管方面,推行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及驾培教练员诚信考核体制,各类驾校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教 学质量管理制度,公示教练员教学行为规范。

  二、驾管所考试情况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年龄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后,需参加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上考试(桩考)、科目二下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按顺序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近年来,市交警支队加大了对考场硬件设施的建设,其中科目一建立了无纸化考场,学员上机考试,考试成绩电脑评判,并在考场安装了监控设备,对考场进行时实监控,监控录像在学员待考室播放,让学员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且监控视频已连接公安网,可实施远程监控,加大了考试公开透明度。科目二上建立了电子桩考场,科目二下建立了电子化考场,采用非电子传感、空气传感、数据处理、GPS定位等先进技术,实行微机化管理,由传统的人工监考向智能化转变,考试成绩由电脑自动评判,杜绝了人为因素。科目三考试员配备了录音笔,记录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的语言信息,对录音信息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员队伍管理,今年年初,市驾管所与全体考试员签订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责任状》,制定了“五条严禁”考试工作纪律,明确了考试员的工作职责,规范了考试员的工作行为。为加强对驾校的监督,驾管所要求考试前,由驾校带队人员和考试员共同向学员宣读《承诺书》,公开承诺除考试费和培训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学员对承诺进行监督。发现有以打点考试员为由收取学员财物的,对驾校暂停考试,对考试员按照“五条严禁”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针对驾培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驾培市场联合整治行动

  由于七所驾校地理布局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田家庵地区,培训能力不足,不能充分满足学驾人员的需求,驾驶证考试允许社会直考(不需专业驾校培训)等多种原因,非法驾校、非法培训点屡禁不止,也有部分学习驾驶群众对驾培考试程序标准不了解,轻信非法驾培点的虚假宣传,造成时间、学习质量和费用上的损失,也给我市驾培行业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保障我市驾培市场的健康发展,市运管处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对我市非法驾校、非法培训点进行清理整顿,2010年7月15日市运管处会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查扣西部驾校两台非法教学车辆,今年以来共查扣非法教学车20余台,驾培市场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调查情况

  由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未涉及具体当事人,调查人员无具体线索进行核实,调查人员重点抽查了市交通学校、市汽运公司驾校等驾校的驾培管理情况,走访了部分教练员及学员。根据网友称是谢家集区市民,今年四月份申办的驾驶执照的线索,调查人员对位于谢家集区市汽运总公司驾校的培训和考试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询问今年在市汽运总公司驾校培训已申办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叶某和李某,两人都说在申办驾驶执照考试过程中,除学费外,驾校工作人员和驾管所考试员没有收取任何钱物。调查人员还询问了正在驾管所参加科目二下考试的张某和黄某,两人都说在申办驾驶执照考试过程中,驾管所考试员没有收取任何钱物。

  五、整改措施

  网友反映的问题虽然没有指明具体的驾校和人员,但从侧面反映了我市驾培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市交警支队表示,他们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增强考试透明度,对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定期进行网上远程监控,组织有关人员对科目三考试进行暗访,对已申请驾驶证的学员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驾考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要求驾培管理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规范驾校培训教学质量,强化从业人员队伍职业素质教育。加大打击非法驾校非法培训点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驾驶员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2【网民留言】

  我是舜立机械厂铆焊车间一名工人。我勤勤恳恳的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在车间不停的焊工活,月薪才1100元。这份工资我没有办法养活我亲爱的老婆和孩子。我的劳动和我收入不成正比。车间内很多同志都和我一起去找机械厂大领导。回来后我们车间主任责令我不需在去,在去就可以不要来上班了。我们职工权利谁来维护。

  淮南市委回复:

  网民朋友你好,看到你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依据《劳动法》和相关企业工资政策规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淮南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于今年7月1日进行了调整,目前的标准为: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680元/月,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530元/月。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薪为1100元,并不违反《劳动法》和企业工资政策。如果认为工资偏低,可以参照工资指导价位,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并推进企业建立合理有序的工资决定办法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劳动者还可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劳动报酬。

  3【网民留言】

  我们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得到了中共淮南市委的回复!全市的国企退休市管干部非常感谢!同时我们希望市委领导继续关心我们的政治生活和经济待遇问题的改善!目前我们基本上没有人安排我们的组织生活,原企业主管部门也不过问我们的政治生活,基本上没有联系制度!希望各部门能按照市委的要求关心退休国企县级干部。现在还有的市管干部为了企业改制,顾全大局提前退休了,但是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关心,伤了这部分同志的心!希望市委关注这个问题的解决!

  淮南市委回复:

  网友朋友你们好,看到你们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对你们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几年来,市委组织部把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特别是做好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接转党组织关系。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离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社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他们进行教育管理。目前已有19500多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党员转入社区党组织,占总数的65%。二是调整党组织设置。针对社区企业离退休职工党员人数增加多、不易集中等问题,新建党总支85个,并充分发挥楼栋人员熟识、居住集中、活动方便的优势,共组建楼栋党支部12个、党小组31个。在改制重组、停产、关闭、破产企业设立留守处党组织,由留守处党组织负责管理教育离退休职工党员。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市委组织部多次组织调研指导组,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和定期分析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等有关制度。四是加大支持力度。将离退休党员上缴党费的50%返还离退休党支部,作为退休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费用。另外,每年为每个困难企业离退休党支部订阅《江淮》、《党建研究》、《人民日报》、《安徽日报》、《淮南日报》等党报党刊。五是关心激励党员。每年春节、七一期间,把企业离退休党员作为慰问重点,组织各级领导走访慰问、听取意见。各级党委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过程中,注重树立企业离退休党支部和离退休党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总的来看,大多数单位离退休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得较好,党的组织生活比较健全,传达上级文件比较及时。但也有一些单位做得不够好,致使有些党员离休、退休以后,难以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网友朋友们的要求,市委分管领导专门召集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约见了原市管国有企业退休领导人员代表,就他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同时,市委组织部还商市经信委党委,由市经信委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和安排好原市管国有企业离休、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将他们编入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单独建立离休、退休党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企业主管部门或留守处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平时在街道社区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职工党员,要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区街道社区党组织,由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由接受安置地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四)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等,出外时间6个月以上的离退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负责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件,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五)对于那些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企业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的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当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已把安排和组织好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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