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6日电(实习生吕沙沙 记者李丽)今天,北京市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检察处”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据了解,少年检察处坚持以下原则:即“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的少年检察批捕原则,“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的少年检察公诉原则,“发挥合力、综合治理”的少年犯罪预防原则和“强化监督、保障权益”的少年检察诉讼监督原则。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少年检察处处长杨新娥介绍,少年检察处统一办理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主,并延伸至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25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人身权利侵害案件。工作职责覆盖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