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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民用林权证抵押贷款发展农业致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19日21:38
  中新网儋州9月19日电 (记者 付美斌)“目前,我镇已有180农户利用林权证贷款160万元,发展畜牧养殖业,增加收入。”9月19日,海南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在儋州市举行,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长张海波作上述介绍。

  海南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介绍说,海南省国土面积5086万亩,全省林地面积3100.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141.69万亩,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18个市县500多万农业人口。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省已完成林地勘界面积1131.25万亩,占确权面积的99.09%;已发放林权证52.59万本,发证面积954.47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5.29%,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

  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海南新的投资热点。目前,海南全省共有581户农民用林权证抵押贷款4506.6万元,不断拉动社会生产性消费。

  2009年,屯昌县南坤镇太安村农民王家芬用林权证向银行贷款12万元,新建猪舍120平方米,扩大屯昌黑猪饲养规模,利用猪粪发展养鱼和种植橡胶3000株,实现了循环经济发展。

  2007年,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把集体林权改革列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头号工程之一。相继出台了3个指导性意见以及《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全省集体林改的目标、任务、范围和工作措施。同时,严格按照《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中央政策真正落实兑现到农民。

  海南省副省长陈成表示,海南的集体林权改革,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到目前,全省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案件。集体林权改革点燃了农民致富的希望,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有效途径。

  据了解,目前,当地政府通过免除税费、降低育林基金、政策性让利发展地方林业产业,农民在自己的林地上精心经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种植橡胶、椰子、槟榔、竹子、棕榈藤、南药、珍贵乡土树种,培育热带花卉,饲养鸡、鸭、猪,发展森林旅游、农家乐等林业产业,收入明显增加。

  陈成指出,林改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环境更好。通过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一条林业科学发展之路,大力推动现代林业建设。

  据悉,海南澄迈、昌江、屯昌、儋州、五指山等市县成立了林业服务中心,中心下设8个服务窗口,正在着手建立海南省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做到依法依规流转林地,保障公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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