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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武汉体检代检公司 代检一次1200元保过(图)

来源:荆楚网
2010年09月20日10:54
图为:完成代检后(穿红衣者),“枪手”收取费用
图为:完成代检后(穿红衣者),“枪手”收取费用

 图为:“枪手”代检时的情景
 图为:“枪手”代检时的情景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本报首席机动记者陈世昌 记者许洋 摄影:记者许少峰

  就业、入学、考公务员、出国之前,都要面临体检关。目前,网上悄然出现一种“代检公司”,声称只要交钱,就可找“枪手”帮你完成相关体检,让你拿到合格的体检结果。

  据调查,武汉也有这种所谓的“代检公司”。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代检公司充盈网络

  本月初,记者在网上搜索“代检公司”和“体检公司”,搜索结果达36万多个。

  其中一家名为“武汉市阳光体检服务公司”的网站声称,该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成立全套体检代过专业团队,可提供武汉及湖北省部分地区的体检代过服务,内容包括入职体检、福利体检、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学体检、健康证办理等。

  网站醒目处标明:公司与各大体检机构多有来往,为客户提供各种体检相关服务,包通过,过关收费,对客户的资料绝对保密。

  而另一家客服总部设在上海的代检公司规模更大,不仅开通了“400”全国服务电话,还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和地区主管,触角伸向众多中小城市。该公司声称,可陪同、指点顾客顺利完成相关体检,也可派“枪手”代为体检,保证体检结果合格。

  代检一次收费不菲

  9日,记者拨打“武汉市阳光体检服务公司”网站上的客服电话,以乙肝患者的名义与该公司取得联系。

  接电话的男子说:“来我们这里找‘枪手’的,多半患有传染病,其中以乙肝患者最多。”当记者称有位男性朋友要进行入职体检时,他的嗓门顿时提高:“幸亏你找到我们了!我们对武汉各大医院都很熟,绝对可以帮你搞定!”

  该男子随后仔细询问了体检指定医院和体检者的年龄、性别、身高、体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说“要找个和你朋友体型差不多的。”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敲定代检费用为1200元。

  记者发现,该男子警惕性极高,整个交流过程中只肯透露一个手机号码。当记者提出想到公司面谈时,他十分干脆地拒绝了:“我们不接待上门客户!”

  14日上午,记者与该男子约定在武昌亚贸天桥面谈。电话中,对方特别叮嘱记者“最好一个人来”。10时许,记者到达后,发现一年轻男子靠在附近的栏杆处观察,当他确定记者是独自一人时,才慢慢靠近过来。

  交谈中,年轻男子介绍,他是“武汉市阳光体检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如果你朋友的单位体检报告查得很严,体检时要看身份证,我们会提前找人做张假身份证,用你朋友的名字加上‘枪手’的照片;如果不看身份证,直接让‘枪手’代替体检就可以了。”

  付费方式也分为两种情况:由“枪手”陪同客户、中途替换参加体检的,费用当场结清;如客户本人不参加体检,则等体检报告出来后,确认过关再结账。

  代检枪手一路绿灯

  15日上午9时许,记者决定在武昌某医院体检,“枪手”正是前一天与记者见过面的年轻男子。

  在该医院体检中心,“枪手”领到一张体检表,让记者填好“朋友”的个人信息。随后,他拿着这张体检表,参加了心电图、血常规、胸透等6项检查。

  记者发现,在身高、体重项目中,医生填写的结果与记者的要求不同;另外,“枪手”手臂有文身,五官项目中也注明了“文身”字样。“枪手”对此十分恼火:“这家医院来得比较多,医生都认识我,可能有些烦。”

  体检间隙,“枪手”说,他所在的代检公司有好几十名“枪手”,有兼职也有全职;他是兼职,在一家理发店工作。“我们提供的业务中,最难的是对客户体检失败后的补救,需要找医生重新假造一份体检报告,风险很大,要花很多钱来打通关系。”

  约2小时后,“枪手”完成全部体检内容,将体检表交给护士,并给了记者一张发票,称两天后凭该发票即可领取体检报告表。之后,他向记者收取了事先谈好的1200元代检费用。

  17日,记者顺利拿到体检结果,果然一切正常。

  代检行为涉嫌违法

  “通过代检公司获得的体检报告不仅无效,代检双方还涉嫌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宏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凭“枪手”代检的体检报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这样的合同虚假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公司可直接将被代检者辞退;同时,如果代检公司伪造身份证或医院证明等,则触犯《刑法》第280条,构成犯罪。他建议,各医院在体检过程中应加大甄别力度,避免让代检公司钻了空子。

  但对很多人而言,花钱请人代检却是无奈的选择。今年刚刚毕业的武汉大学研究生刘敏告诉记者,他就是因为乙肝体检没有过关,与一家心仪的单位失之交臂。“如果不找代检公司,你说我该怎么办?”他说。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说,尽管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0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实际上,由于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应聘者很难据“法”力争,无形中为代检公司提供了生存土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请人代检者并没有直接的利益驱动,而是怕单位领导和同事知道自己患有“乙肝”等疾病,于是通过这样的方式逃避可能的压力。

  另外,代检公司的存在也与医院的管理不规范有关。一些医院在进行体检时,根本不验证体检者的身份,让代检者轻易就能鱼目混珠。“要杜绝代检行为,除了医院加强管理,还需要用人单位亲自派人监督。同时,社会、用人单位要消除对一些疾病患者的歧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武汉某大型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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