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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价局回应征拥堵费提案 称未有先例需调研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9月21日02:47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提交提案,建议开征拥堵费。昨日,广州市物价局正式答复表示,还需要结合广州市实际进行深入调研。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省两级审批制度,广州市不能自行决定,因此,市物价局将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把该建议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建议:高峰期对繁忙路段收取拥堵费

  韩志鹏建议,从亚运会开幕开始,对进入核心城区的繁忙路段、拥堵路段的车辆征收拥堵费。公共汽车、出租小汽车、消防车、救护车、执勤警车等社会应急管理车辆除外。可选择以下若干繁忙路段——如中部的中山路、解放路、环市路、广州大道;东部的黄埔大道;西部的珠江隧道、金沙洲大桥;北部的西槎路、西湾路、机场路、白云大道;南部的东晓路、洛溪大桥先行先试。拥堵费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地面公交。

  他建议,在征收路段安装(增设)视频,通过信息化手段提示、监控广州本地车主通过银行缴费。同时,通过进出广州的高速公路年票收费站及市内的外地车辆购票处、加油站、停车场等,为有需要的外地车辆提供缴费服务。拥堵费可根据车主的需要,按天或按月票、年票三种方式收取,不缴纳者处以10倍罚款乃至扣分。

  韩志鹏还建议,如果不开征拥堵费,就限制上牌。

  市物价局:将本着“先行先试”原则

  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对此进行了正式答复。市物价局表示,市有关部门对此建议非常重视,专门对此进行了研究。但征收拥堵费是否能解决或缓解广州交通难题,还需要结合广州市实际进行深入调研。市物价局表示,开征拥堵费在国内尚未有先例,物价局也曾提出这一设想,但外部反对声音很大。另外,拥堵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省两级审批制度,广州市不能自行决定。市物价局表示,将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把韩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于限制上牌,由于汽车产业是广州的重点发展产业,广州市正在采取措施大力支持汽车产业的发展,预计近期内不可能采取限制上牌的相关措施。

  建议征收拥堵费内容

  征收时段

  本地车辆: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7时至9时30分,下午4时30分至7时30分。

  外地车辆:除节假日外,早上7时至晚上7时30分征收。

  征收标准

  根据车辆的类型、排放量征收。每车每天最低征收30元/次·辆: 1.6排量及以下的经济型车按30元/次·辆征收;1.6至2.4中级轿车按50元征收;3.0及以上的大排量车按100元征收。对在征收地段居住的车主减免一定的费用。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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