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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农民秘密造枪出售 快递装砖头诈骗钱财获刑

2010年09月21日04:06

  来源:市场星报

  网上发帖卖枪弹 快递邮件装砖头

  法盲农民“心灵手巧”秘密造枪

  非法买卖枪支并实施诈骗,被判两罪并罚领刑16年

  星报讯( 石中原 记者 李尚辉)

  一名仅有初中文化的青年农民,欲凭借自己“心灵手巧”的“怪才”,加工改制枪支弹药出售挣钱。在网上发帖售枪过程中,为诈骗买家钱财,又将砖头玩具等装进快递邮件充当枪弹。因构成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和诈骗罪,近日被阜阳中院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万元。  

  网上发售自制枪弹

  现年35岁的被告人杨东军,系阜阳市颍泉区周棚办事处农民。虽文化程度不高,但动手能力很强。从小学爱鼓捣装配修理器具的他,近年来,他又迷上枪械知识并通过网络购物渠道,购进了改制手枪、弹药的加工器械,再将网购的发令枪、发令弹经过自己的改制,就成了能够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左轮手枪。

  杨东军曾为自己的改枪成功之举而窃喜,但他也知道这种行为属于犯罪而不敢声张。可一想到家庭经济困难,他又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心理壮胆去冒风险。2009年7月初,杨东军开始通过互联网发帖子联系买家。他在帖子上表明:“销售五四、六四、左轮、双管手枪,并留下联系电话和QQ 号。一律见货付款,物流送货或当面来取均可”。帖子的结尾还写上了“真正想干大事的朋友就联系他”的煽动话语。之后,坐等买家上钩。2009年8月,山西省沁县人王良与杨东军电话联系,商定购买一支左轮手枪。杨东军通过物流公司邮寄一支改制左轮手枪和80余发发令弹,王良收“货”后向物流公司支付全部货款。案发后的同年9月28日,当地公安机关将王良抓获并查扣所购枪弹,经鉴定,这支改制手枪具有致伤力。

  以这种方式,从2009年7月至9月9日的两个月时间里,。杨东军先后与山东省东阿县人李强、浙江省宁波市人周俊、福建省漳州市人林鸿等交易改制左轮手枪3支,自制火药钢珠弹200余发。案发后3人先后在当地被抓获,所扣押的3支改制手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

  废品充枪诈骗钱财

  杨东军在交易过程中,也遇到过因拒绝验货而交易失败,以及购枪人反悔不接货而退货的情形。2009年8月,河北人刘未为购枪与杨东军取得联系。双方商定了一支“五四”手枪和一支猎枪及400发子弹的买卖价格。杨东军通过物流公司给刘未邮寄2支改制左轮手枪和200发发令弹。邮件送到刘未处后,刘未接货时感到货较轻而要求验货。被物流公司人员拒绝后,又电话联系杨东军,杨东军怕暴露,不同意验货。为此刘未拒绝付款和提货。该邮件退回阜阳物流公司时,案已发,邮件被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2支改制手枪均具杀伤力。

   杨东军经过一段时间的操作实践,把握住了大多购枪人不敢验货的心理,加之物流公司不准验货的行业“规矩”,给其以假充真、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提供了可乘之机。2009年7月初,湖南人李志与杨东军联系,商定以800元价格买卖一副弓箭。杨东军没有这种弓箭,但为了骗到这800元钱,便通过物流公司给李志发去一把能弹射钢珠的“弩”。2009年8月,河北人王亮与杨东军联系购买一支“五四”手枪。杨东军随后邮寄一把射钉枪。秦皇岛人陈清与杨东军商定以1800元价格购买“五四”手枪一支,后杨东军通过物流公司给陈清寄去包裹了用半块砖头包裹的邮件。陈清付款后将邮件领走,发现受骗,随即将邮件退回物流公司,后被公安机关调取。,经检查,包裹内是半块砖和一些废纸。

   杨东军以这种方式,从2009年7月至案发的两个月时间内,先后实施诈骗20起,。涉案金额28380元。其中诈骗既遂9起,金额12880元;,诈骗未遂11起,金额15500元。

  双龙桥下试枪案发

   2009年8月,黑龙江人张良与杨东军联系购买“五四”式手枪一支,并敲定了交易价格,张良要求到阜阳取货,杨东军同意。

  同年9月9日,张良赶至阜阳。二人联系后决定在双龙桥西边见面。杨东军赶到骑着摩托车赶至后,张良对枪的质量存有疑虑,杨东军表示可以当面试枪。二人走到桥下,杨东军举枪打了一枪,。因张良对枪不够满意,双方未能交易成功。但杨东军的试枪声惊动了警方,二人刚要离开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搜查,在杨东军驾驶的摩托车内查获改制左轮手枪2支,自制子弹70发;在他身上查获自制子弹7发;在家中查获改制左轮手枪1支,以及14支发令枪,21盒发令枪弹,17袋钢珠弹,枪管19支,各式改制枪械工具一套。经鉴定,被查获的3支改制手枪均具有杀伤力,77发子弹均为自制非军用子弹。2009年10月16日,杨东军涉嫌犯罪被批准逮捕,致案发。

  两罪并罚悔恨已迟

  今年6月,阜阳中院对该案公开审理。被告人杨东军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东军制造非军用枪支10支和177发非军用子弹,并将其中8支枪支和177发子弹邮寄出售,同时以出售枪支、弹药为诱饵,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邮寄运输枪支、弹药罪和诈骗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并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诈骗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对其诈骗犯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于近日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与被告人杨东军进行枪支交易的7名买家,分别在阜阳和当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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