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前“海军副总司令”郑立中因收贿帮助厂商取得军购案,遭控图利。案件缠讼多年,高院更八审24日以被告有图利事实,但图利罪修法后,郑立中不构成犯罪,判决免诉。据了解,该案是由前海军上校尹清枫命案衍生出的军购弊案,郑立中当时是涉及军购弊案中军阶最高的将领。全案1994年起诉,缠讼十余年。
根据法院判决,现年78岁的郑立中1992年担任“海军副总司令”时,为帮助厂商取得军方采购案,以“海军副总司令”身份出面与意大利厂商接洽,图利特定厂商取得海军海测舰采购案,郑立中前后获利约新台币152万余元。
法院一审时,郑立中遭判有罪,但事后多次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更审期间有时判有罪、有时判无罪。
据悉,这次高院更八审合议庭,虽认定郑立中有图利事实,但认为后来修法时,已将“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构成要件限缩,郑立中的案情,在修法后已与图利罪构成要件不符,因而判决免诉。全案检方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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