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钱就去网吧
劫匪巧遇受害人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成艳秦)
一伙劫匪抢得一对恋人130元后,其中一人拿着钱直奔网吧上网。没想到,被劫的男青年也正好来到该网吧上网,遂将其抓住并报警。昨悉,18岁的吴利(化名)因抢劫罪被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0年4月7日,家住黄陂的男青年吴利与同伙王星(化名)等人因囊中拮据,便来到中山公园附近徘徊,伺机下手抢劫。当晚23时,他们在公园入口处,抢走一对恋人130元钱。
被抢的李某随后将女友吴某送回家,然后来到硚口区营房路蓝月亮网吧上网。次日1时许,李某下机之时,忽然看到吴利等人也正在此网吧上网。他悄悄喊来朋友,将吴利等人制服并报警。民警随后赶到将吴利等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吴利、王星等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王星犯罪时未满18岁,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遂判处吴利有期徒刑3年;判处王星有期徒刑2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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