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山西日报

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的警示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09月26日06:00
  据新华社9月25日报道,针对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朝阳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替代矿领导下井带班事件,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说,这些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他表示,朝阳煤矿的做法违反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国务院《通知》和安监总局的《规定》中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而这个煤矿为了达到领导逃避带班下井之目的,玩弄欺上瞒下的伎俩,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代替“工作繁忙”的矿领导下井。虽然《规定》中明确界定,带班下井的矿领导是指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并不包含“矿长助理”,但这个矿依旧自行其是。如果不是一次提拔如此多人,大概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对煤炭安全生产,国家有国家层面上的法律制度,地方有地方上的制度规定,企业内部也有规章制度,从法规角度看,法律制度密如蛛网,细致周详,煤矿安全责任事故应该可以避免。然而,不幸的是,安全责任事故再三发生。在造成事故的原因中,法律制度在落实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有名无实,处于虚置状态,不能说不是重要的原因。你让矿领导带班下井,我就“虚拟”几个专门下井的“矿领导”糊弄你。推开来看,这样的法律制度执行上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肠梗阻”,并非绝无仅有的个例,也不止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在一些部门单位用对策“应对”政策可以说“驾轻就熟”,虽然“应对”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

  即使没有发生突击提拔矿长助理事件,也并不意味着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得到普遍落实。新闻媒体能将这件事报道出来,主要是它太扎眼、太出格,找人当“替死鬼”且一次提拔相同职务的人数过多。因此,我们应该感谢发现这个事件的记者,他用慧眼找到这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个体”,引起人们的注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煤矿也以其极端的方式,刺痛了人们对“潜规则”已麻痹的神经,虽然是以很不光彩的方式。

  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与震慑力只有通过实施才能体现出来。虽有法律制度但却只是“看上去很美”,不能很好地落实、执行,“潜规则”大行其道,比没有法律制度也强不了多少。明代“万历首辅”张居正有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万历年间吏治腐败,法令不行,制度流于形式。张居正目睹其时官场中的种种丑剧,才有此真知灼见。在煤炭安全生产上,有法不依,有制度不执行,再多的法律制度也不能避免煤矿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因此可以说,突击提拔矿长助理当矿领导的“替死鬼”,是煤矿安全生产制度法律不落实、虚假落实发出的一个信号!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律、制度虚置或遭遇落实“肠梗阻”,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而且会使人们对制度失去敬畏,对法律失去信仰,使社会失序,让政府形象受损,为害甚大。因此,以此次突击提拔矿长助理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对各种制度和法律执行上的“对策”“梗阻”来一次清理,引起人们的警醒,才不至于白白浪费掉这一反面教材。

  姚晋平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