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西省来宾市果塘村的叶先生,发现5岁大的儿子被狗咬伤后,就赶紧带孩子到乡里的正龙卫生院打了狂犬疫苗。让叶先生没有想到是,医生给孩子注射的疫苗竟然是假药。仅仅过去了21天,孩子就病发死亡了。事发后,这个卫生院的院长受到了警方的拘留和单位的行政处分。他感到很冤枉,认为当地的很多乡卫生院都购买了这种假的疫苗,就十分委屈的说“孩子发病死了,只不过是我们医院比较倒霉。”
死者所注射的狂犬疫苗经化验为假,死者家属对着化验单十分痛苦。(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纵横点评:这家卫生院的院长也许真的是“被参与”使用假药,所以不断地“自叹倒霉”。但不知,该医院在购买这批假疫苗的时候,是否索取、查验了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等销售凭证,是否保存了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是否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这些都是《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如果这家医院没有做到几条,这位院长先生请不要喊冤。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