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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今夜面临大停水 一半以上城区居民无法用水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26日10:44
  停水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新文化报7月14日报道: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因施工不当导致水管爆裂而停水的,一般由当事人或单位负责维修水管所需的一切费用。而对于因长时间停水,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而要求索赔的,长春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案例。

  看看什么情况可索赔

  长春金辉律师事务所的张海涛律师表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如果是供电供水部门下发停水停电信息,居民个人不注意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是其他第三方实施的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停水停电,或合理的停水停电,但未能事先告知用户,受损害方可以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

  家财险可保停水造成的损失

  “居民可以上家庭财产险,来保障停水造成的损失。”张律师说,“家庭财产险”要明确标注承保范围,包括房屋装修(含地板)才可以。而且还要认真看看保险合同里面的责任免除条款,一般会有对“故意行为”的说明,所以居民要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不是“故意行为”。

  另外,还要准备相关的票据,能够说明物品价值,当然保险价值只能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具体也要保险公司看到现场情况而定。

  事故盘点:第三方施工破坏已不是个案。昨日,水务、市政、燃气部门分别提供一组数字,说明第三方施工破坏已给城市管网安全带来一定威胁。

  水务

  2007年10月10日 石头口门水库向第四制水分公司输送原水、埋深为2米的DN1600mm管道由于管线压埋,致使管线爆裂。造成长春大面积停水。

  2008年4月4日 延安大街附近一条DN400mm的供水管线受电缆井的外压力影响,发生断裂。造成附近区域水压下降及大量的水流失。

  2008年5月22日 在自由大路上施工作业的一家施工单位在未进行管线会签的情况下,违章作业,致使一条DN400mm的供水管线断裂。造成朝阳路、平阳街、建设街等区域停水。

  2009年5月8日 一家施工单位在长石公路20公里处进行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用大型机器定桩,将DN1600mm的原水管线打坏,瞬间蹿出的近30米高的水柱,将地面冲出一个30多平方米的大坑,旁边正在作业的卡车都被冲出去1米多远。事故造成长春市20多万户居民用水受到影响。

  2009年5月20日 长春市临河街和浦东路交会处一条DN900mm的供水管道被施工中的挖掘机挖漏。造成二道区5万余户无水可用。

  2009年9月25日 在长石公路17.8公里处一货场内,由于煤堆压埋负载过重,造成长春水务集团第二制水公司原水管道爆裂。导致二道区、宽城区、南关区、朝阳区等长春市五分之一区域供水受到影响。

  2009年11月19日 某施工单位在长石公路20公里处向一水厂输送原水的DN1600mm五期管线上挖沟作业,挖沟机械在供水管线上行走,产生破坏力,导致管线开焊。造成一水厂停止供水。二道区、南关区、朝阳区、绿园区等长春四分之一城区的供水受到影响。

  2010年6月30日 因野蛮施工导致吉大供水专线断裂。造成11万人断水。

  2010年7月11日 某施工单位施工时将供水管线顶坏。造成威尼斯花园及周边卫光街两侧地区共2000户居民停水。

  市政

  去年,长春办理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共560件。未经过审批的挖掘道路现象有数十起。本报在今年5月,对长春两起“马路拉链”现象做过报道。

  燃气

  去年,燃气泄漏事故中,第三方破坏占事故的40%。今年年初至今,长春市已发生10起因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燃气管线泄漏的事故。

  4月25日21时左右,长春市临河街与阜丰路交会处附近路面上火光冲天。

  该场大火是由于地下的燃气管道泄漏造成的。而在事故后期处理时发现,管道部分地方有挖沟机的抓痕。说明有第三方施工将管道破坏,导致管道壁变薄,受土层变动,造成燃气泄漏。

  新闻延伸

  三大原因导致部分单位野蛮施工

  在土建挖掘及各种地下设施作业时进行管线会签是施工作业的常识。可近年来,野蛮施工为何一再出现?施工单位、占压管线单位为何不与水务等部门进行会签?

  探因

  缺图纸、赶进度、省成本

  昨日,知情人士对此进行分析:首先,城市供水管线深埋地下,密如蛛网,纵横交错。尤其是长春地下管线还有很多是日伪时期遗留下来的。目前,长春没有完整的各种地下管线图纸。施工单位往往对所施工处周围有何管线一无所知,造成盲目施工。

  其次,有些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施工中的各种手续和程序,为了赶进度、抢工期,怀着侥幸的心理,减掉管线会签的环节,不惜冒险进行各种施工作业,给城市管网安全带来很大的危害。而按照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在挖掘道路前,在7天前,与市政及其他部门进行会签即可。而遇到突发事件,可在施工后一日内进行补签手续。

  另外,知情人士透露,逃避会签手续,可以减少一笔“成本”,因为会签完以后,就要交纳一定恢复费用。擅自施工,“干完就走”会逃避这项不小的支出。

  展望

  不办审批手续最高罚两万

  去年,长春市将水、气、热等事关民生企业统一划给新成立的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统一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立以后,马上就要确立法规,让主管部门做到有法可依,加大对管网破坏这类现象的规范管理。”知情人士透露。

  据悉,《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已召开,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条例的起草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30余人参与讨论。

  5月13日,《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条例中规定: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突发故障,挖掘城市道路抢修未及时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告,不按规定办审批手续的,将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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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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