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推行限时承诺、申请指导、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四项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法律援助为民、便民良好形象,受到群众欢迎。
该中心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受理程序和服务标准,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上墙公示,郑重承诺:案件受理、审查、告知3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指派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服务大厅值班员悉心指导申请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为不能自行书写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供代书服务,规定案件承办人必须书面告知需补充申请材料的当事人补充那类材料,对确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的当事人,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先承办案件后补办材料。明确提出,首位接案值班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向咨询者或受援者做出法律解答和处理,能够当场受理的案件,即时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能当场受理的,视案情需要,可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来访服务,对职能范围外的求助投诉案件,告知当事人管辖单位,必要时将案件移送转交至相应部门处理。要求案件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援助对象案件受理办结时限、程序以及需要提交、补办的全部材料、手续,并书面告知欠缺材料或缺漏之处,并视案情需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简化了受理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今年以来,该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9件,为困难群体提供民事法律援助160多人次,两项指标均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提高。(辛艳红 王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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