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
80岁以上有望获“尊老金”
戚庆燕
本报讯 未来20年内,江苏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昨日的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草案规定,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增发10%-20%的保障金。各年龄段的高龄老人有望得到一笔“尊老金”。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尊老金,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在逛公园、乘公交方面,老年人也将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戚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