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遗书,打诀别电话,还将轿车开到黄河大桥上,肖有才让大家都以为他已经跳河自杀时,却在异地被公安机关抓获。昨天,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说:肖有才犯诈骗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
今年41岁的肖有才,是博爱县磨头镇村民。2009年1月23日,他以生意周转资金不足为由,向杨某借现金50万元,书面约定用期10天,利息6万元。借款到期限后,肖有才只归还了10万元。
2009年2月18日,肖有才驾车到温县黄河大桥上,给侄儿打电话称:欠账太多,不想活了,之后挂断电话。肖有才的妻子赶至大桥时看到车在桥上,人不见了,遂拨打110报警。随后,肖家人又在肖有才公司的保险柜内发现多份遗书。内容显示欠账太多,不想活了。
联想到此前的电话遗言和黄河大桥上的跳河现场,大家都认为肖有才自杀了。但几天后,肖有才又悄悄回到了博爱县。之后,又以购买设备为由,到了江西省南昌市,后被南昌市公安局刑侦人员抓获。
2010年6月10日,博爱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有才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非法所得的赃款,责令其退赔杨某。肖有才认为他借杨某的钱属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不构成诈骗罪,遂上诉至焦作市中院,焦作市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何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