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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孤寡老人安排身后事遇尴尬 捐遗体没人签字

来源:现在网-长江商报
2010年09月29日04:17

  捐遗没人签字 捐丧葬费没人接收 孤寡老人安排“身后事”遭遇尴尬

  现在网消息 凌乱的短发,老旧的眼镜,64岁的孤寡老人王志斌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得多。昨日,顶着秋雨,王志斌依旧在为去世后能够捐献遗体和丧葬费而奔波,没有亲属和单位作为身后相关协议承办人,成为这一梦想的最大障碍。

  捐遗承办人已无法联系

  王志斌,租住在汉口花桥市场旁边的三眼桥社区,他说自己一辈子都“很不顺”,赶上上山下乡、下岗分流,妻子也没有稳定工作,全家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

  2005年7月16日,考上公务员的女儿因车祸遇难,老伴不久也郁郁而终。

  “失去挚爱的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2007年,王志斌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可是按照要求,签订捐献遗体协议必须有协议承办人,负责在王志斌去世后6小时内通知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接收遗体。最后,他找了一名大学生志愿者,顺利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

  “那孩子大学毕业后已经不在武汉了,现在都联系不上了。”王志斌说,协议签了但很可能实现不了。《武汉遗体捐献条例》修改完成后规定,捐献遗体的同时,也可捐献全身可用器官,已经64岁的王志斌希望尽快找到一个可靠的协议承办人。

  三万丧葬费无单位接收

  “按武汉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武汉社会平均月工资1800元计算,我去世后可获得民政部门3万左右的丧葬费,可是我不需要这笔钱。”按照现行的遗体捐献操作程序,王志斌去世后所有的费用都由武汉市红十字会承担,找家单位接收这笔丧葬费也成为王志斌迫切的心愿。

  武汉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王志斌去世后需要由其法定继承人到民政部门消户,停发退休工资。手续办理完成两个月内,丧葬费会打入之前发放退休工资的银行卡内。

  “我姐姐的年龄比我还大十岁,找她做我的承办人太不现实。”他说,希望有关公益单位或团体能够同时做他的遗体捐献承办人和丧葬费承办、接收人。这笔钱虽然不多,可是对于需要帮助的人而言,还是可以起到一点作用的。

  “要为五千丧子家庭趟条路”

  “我是武汉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也就是俗称的丧子家庭,独生女儿和老伴去世后,就没有了直系亲属,武汉像我这样的家庭还有很多。”王志斌说自己之所以奔波两个月,也是为了给这些丧子家庭“趟条路”出来。

  动员武汉5396户丧子家庭都像自己一样去捐献遗体、器官和丧葬费将成为王志斌接下来的主要生活内容。“如果他们都像我这样做,那么将遇上没有协议承办人这个共同的难题。” 王志斌说。

  “没子女,没直系亲属,去世后即使有亲戚用这笔丧葬费帮忙买块墓地安葬,逢年过节也无人扫墓祭祀,而且墓地只有20年使用权,20年后怎么办?” 王志斌说,我们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有点回馈,更何况武汉市红十字会还建有遗体捐献者集体墓地,每年还有志愿者扫墓祭祀。

  目前,已经有15户丧子家庭表示要和王志斌一样,不仅捐献遗体、器官,还要捐献丧葬费。

  (长江商报 韩立山)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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