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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撞伤水牛被扣勒索5万 涉案村民被抓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9月29日12:06
  广西新闻网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黄宁 覃强)开车撞伤一头水牛,竟被村民索赔5万元;行驶中被人开车撞上,反被对方家属限制人身自由。9月27日,来宾市兴宾区警方表示,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和治安案件,将狠狠打击。

  9月22日晚7时许,家住兴宾区桥巩乡的男子谭某驾驶摩托车沿着620县道往来宾市区方向行驶,途中撞上由罗某驾驶的小轿车尾部,接着又撞上由洪某驾驶的另一辆小轿车。事故致使谭某受伤,3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谭某被送到医院后,闻讯赶来的家属要求罗、洪垫付医药费2万元。因罗、洪没按要求垫付相关费用,被谭的家人控制住,险被押回桥巩乡,后被民警制止。尽管反复做工作,但谭某的弟弟小谭等人仍然不配合。为尽快让罗、洪恢复人身自由,次日凌晨1时许,民警果断将小谭等5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审查。随后,5人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阻碍执行职务,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

  9月18日下午,家住合山市的司机黄某开着一辆拉煤大货车,经过兴宾区龙盘村路段时,不小心撞到村民梅某家的一头母牛,造成母牛右后腿部受伤。梅某于是叫村里人过来谈判,向黄某索赔3万元。黄某遂与对方讨价还价。不料,对方竟提价到5万元。黄某只好报警。

  交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协调,但村民坚持索赔5万元,致使黄某的车子被扣留在现场一个晚上。9月19日上午,兴宾公安分局只好调来防暴警察,将6名主要人员制服带回公安机关。当天下午,在警方的调解下,黄某赔偿了8800元才脱身,而被抓6名村民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9月27日下午,兴宾区警方披露,今年以来,兴宾区频频发生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敲诈勒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现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狠刹这股歪风,从1月份至今,警方共处置涉及交通事故的矛盾纠纷26起,破获涉嫌敲诈勒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案件7起,抓获涉案人员24名。

  警方还表示,今后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严惩不贷。

  作者:黄必成 黄宁 覃强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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