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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北岙镇166名干部申报家庭财产引热议(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9月30日10:52
  干部申报家庭财产是一敏感话题。最近,温州市洞头县北岙镇将财产申报延伸到镇、村干部。是率先吃“螃蟹”,还是当众作秀,这一尝试引发热议。

  镇村干部报家产

  林新磊是洞头北岙镇党委书记,原本他并不在“县处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范围内。不过,按照镇里的规定,他要在其廉政档案中写明自己的工资、奖金收入和房产等情况。

  “我们家在温州市区有一套房产,不仅房产情况要写明,还要注明每月的租金收入。”他说。

  如今,该镇108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都向镇纪委申报个人财产情况。纳入此次申报个人财产范围的,还有北岙镇所有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共58位。这是今年7月,该镇实施镇、村(居)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北岙镇是洞头县的城关镇,洞头县近10万常住人口,北岙镇占了一半。

  镇干部介绍,目前,镇、村干部家庭成员的收入不在该档案规定的登记范围之内。不过,如果这些镇、村干部家里办婚丧喜庆的,要在这些事宜结束后,补充登记收了多少礼金。

  8月底,166位镇、村干部的个人财产登记工作完毕,登记内容由镇纪委专门保管。

  “有人说,我们是在搞花样,镇级部门和村干部油水少,靠这些人申报财产对防腐效果不大。”北岙镇负责人认为,不管权力大小,如果思想防线守不住,都有可能违法乱纪,所以时刻提醒廉洁自律都是必要的。在香港和一些西方国家,官员申报个人财产早已是常态,北岙镇的尝试最重要的目的,正是要培养干部这种申报习惯和意识。

  有支持也有不解

  近日,北岙镇城南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张于泉向镇政府亮了“家底”:每年约20万元的经商收入,7万元工资收入,以及位于北京、温州、洞头的三处大面积房产。

  城南社区之前是行政村,拥有集体土地资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目前,该村的集体可用资金达800多万元。

  听说要求村干部申报个人财产,张玉泉的第一反应是:申报个人财产是上级官员的事,干嘛要让村干部报?在担任支书前,张于泉就是村里有名的“老板”——湖南一家饲料添加剂企业的股东之一。

  张于泉说,他的资产都是自己的经营所得,和目前的村干部身份没什么关系,申报财产没什么必要。

  北岙镇村镇建设办主任被视为“肥差”。任该职的陈时选申报的“家底”只有一套联建房。

  陈时选表示,其实,镇里两万元以上的村镇建设项目一律由县里举行公开招投标。镇政府的权限仅是对两万元以内的项目进行公开商议,此类项目一般都交给项目所在村的村民来做,没有可以做小动作的地方。他很坦荡地看待财产申报制度。

  与有些村干部的“不理解”不同,颜海涛一开始就支持财产申报的新政策。他从2006年起担任小朴村的村支书。

  小朴村前任两委班子曾因挪用公款和贪污罪被“一锅端”。原本家庭条件不错的颜海涛为了避免村民猜忌和误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敢买高档的衣服穿,都是“一两百元打发掉的那种”。去年,颜海涛为工作方便,买了辆3万多元的小车,就有村民私下议论,说他当了村干部之后就买车了。

  小朴村对600万元村可支配资产进行股权量化之后,投入县里的项目工程建设,每年有6%的贷款利率收益。对于收益部分,村里抽取部分作为分红发给村民。“有些村民可能觉得分到手的钱不够多,有想法,就怀疑起村干部了。”村民颜贻坦这样解释。

  “申报财产之后,我心里反而有底了。报出来的收入、个人财产都是正当所得,没什么心虚的。”颜海涛认为,从另一方面而言,申报个人财产除监督外,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少了许多流言蜚语,百姓也放心了。

  城南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苏文前认为,如果能用好这项制度,村干部即便是想腐败也没空子好钻,关键还是别走形式。

  多一道防腐屏障

  “对于早先富裕起来的村干部,村民和镇里对他们的情况都很清楚,申报上来的"家底"厚些也没什么奇怪。我们需要留意的,是那些做了镇、村干部之后资产剧增的情况。”北岙镇纪委书记张瑞静告诉记者,目前,还未发现镇、村干部中有这类情况,但干部申报家庭财产,作为一条反腐倡廉的途径,会紧密关注。

  现在,随着镇里、村里建设项目增多,如果监督不及时,容易发生问题。特别是村干部中有不少是自己办企业、经商的,是否会利用职权肥自家的田,群众特别关注,也希望党委、政府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毕竟镇、村干部与基层群众接触最直接、最紧密。

  大部分村民觉得,让镇、村干部申报收入、财产的规定挺好。他们认为,别看村干部“官”小,但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处置上权力其实不小,如果没管好,也会犯大错。让村干部申报财产,至少是多了一道屏障。

  公开监督是关键

  廉政档案建好后,如何核实申报情况?成为摆在北岙镇面前的一道难题。没有核实和监督的廉政档案只是“白纸一张”,没有任何功效。

  镇纪委表示,将通过向当地房管部门了解、走访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邻居等方式进行核实。

  洞头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郭呈亮说,县房管局在遵循《物权法》有关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将为北岙镇定期查询检索镇、村干部的不动产权属关系提供便利。明年6月起,洞头县的房管局信息查询系统将与温州其他地区联网,届时可查阅被核查人在温州地区的房地产权属情况。

  据介绍,廉政档案采取一人一档一号的专人管理制度,并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廉政档案。 记者在翻阅已建的廉政档案时发现,财产申报都在“干部个人信息表”中最后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里体现。

  一些干部填写得较为详细,包括其他收入,房产的地址、面积、住房性质等各种内容,有人还把配偶、子女的收入情况都填写在内。而有的干部只简单填写:“收入为工资,住房一套”。

  北岙镇纪委也已意识到这一问题,表示今后将把财产申报部分进行细化完善。

  该镇的这一尝试已在当地网站论坛引起热议。网友“夜雨潇湘”认为,廉政档案没有必要像国家机密一样执行保密法。既然是廉政档案,就要公开,接受监督。网友“偶偶”说,设立廉政档案是好事,但更要设立透明的监督机制。

  北岙镇党委书记林新磊表示,镇、村干部廉政档案尚属探索和试行阶段。对群众公开与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考量。

  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教授郭亚丁:虽然镇、村干部的权力相对有限,但是现在“小人物”也能出“大事情”。北岙镇对镇、村干部的财产申报作要求,是一次基层廉政建设的有益探索,我们可以在这样的尝试中积累经验,多点启示和借鉴,把基层民主监督实践更推进一步。镇、村干部申报财产,关键是要少一些形式主义,多一些实际效果。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这点至关重要,所以干部申报财产,必须公开、透明施行。如果申报材料只是在镇里的档案室躺着,意义就不大。(见习记者 徐齐)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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