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快递经营许可过渡期9月30日顺利结束。据各地报告的数据,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共受理许可申请5990件,颁发经营许可证4898件,其中,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受理5677件,颁发经营许可证4618件;国家邮政局受理313件,颁发经营许可证280件。至此,我国快递市场现有具备条件企业的许可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占快递市场90%以上份额的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均获得经营许可证。邮政EMS、民航快递、中外运空运、顺丰、宅急送、星晨急便、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海航天天、希伊艾斯、嘉里大通、DHL、TNT、UPS、FedEx、京东、卓越等大批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获得了经营许可。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2009年10月1日启动以来,得到了国家邮政局的高度重视。全国邮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局党组确定的“优质、高效、规范、廉洁”原则,扎实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快递经营许可。快递市场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经营许可,依法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施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是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规范快递市场秩序和促进快递行业发展。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