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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青云街拆迁方案出台 每平方米补偿12500元

来源:海力网-半岛晨报
2010年10月02日01:55

  □拆迁期限:10月11日—11月20日 □安置方式:异实行原地回迁和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使用权房屋补偿11540元/平方米

  昨天,在解放路葵英街车站附近的中山区青云街地块拆迁办公室了解到,中山区青云街地块拆迁安置方案已经出台,该方案正以看板的形式安放在动迁办楼外向该地块住户公式,不少市民在看板前围观。记者从现场了解到,青云街地块动迁货币补偿标准与胜利路东段补偿标准看齐,均为12500元/平方米,相比胜利路西段高出3250元/平方米,比长江路沿线地块拆迁高出2500元/平方米。

  动迁现场

  上百名市民围观方案

  上午10时许,在解放路葵英街车站的中山区青云街地块拆迁办公室楼前,上百名市民在围观着青云街地块拆迁安置方案,其中多数为该地块内的住户。昨天是十一,多数住户没有拿到拆迁方案,他们当中有的拿着相机将方案拍照下来,有的直接拿着笔记本进行记录。一位住户说,把方案记录下来回家后好与家人商量。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很多房屋中介瞅准了机会,在附近摆起了地摊,租房和售房的房源摆了一地。还有一些人干脆走进了拆迁区域内张贴租房和售房的房源广告。

  动迁范围

  石葵路以南进展巷以北

  从现场了解到,此次动迁规划的红线为:中山区进展巷以北、解放路以西、石葵路以南区域。此次拆迁由拆迁人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实施拆迁。通告中说,拆迁范围公告后,上述地块住住户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及租赁房屋。拆迁期限为今年10月11日至11月20日。

  相关政策

  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

  在安置方案中写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单位自管房)为计户依据,一证一户,以房证面积为准。对于住宅临时改变用途的,拆迁时按照住宅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因拆迁而迁出的,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对搬迁之前已经安装电话、宽带及有线电视的,凭电话、宽带和有线电视的办理手续缴费发票,支付电话迁移费200元/户,有线电视迁移费70元/户,宽带迁移费50元/户。原有煤气的并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凭煤气缴费票据返还气源费3000元/户。

  回迁安置

  不足45平方米免费增加

  在回迁安置办法中说,被拆迁人原住房面积不足45平方米免费增加至45平方米。如被拆迁人原住宅为多层建筑,回迁住宅为高层建筑,将在原面积基础上(原住房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计算)免费增加20%给予安置。应得面积为原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20%补贴面积。

  被拆迁人必须选择拆迁人提供的与被拆迁人应得面积相对应的回迁房源,选房面积不超过应得面积25平方米。在确定房源时从54平方米起,按照下列面积区间选定,具体为:54-64平方米、65-74平方米、75-84平方米、85-94平方米、95-104平方米、105-114平方米、115-124平方米、125平方米以上。回迁选房将依据被拆迁人回迁面积进行分组划档。回迁时,同组同档的被拆迁人按照腾空房屋并签订《回迁安置协议书》的先后顺序(以手续全部办理完结为准),确定选择回迁房源的顺序。被拆迁人选定回迁房后不得更改。

  拆迁人提供回迁房源面积不低于被拆迁人应得补偿面积。被拆迁人所选回迁房源面积超出应得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并仅限10平方米以内,被拆迁人按照3800元/平方米缴纳房款;被拆迁人所选回迁房源面积超出应得面积10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以内,按照12500元/平方米缴纳房款。如被拆迁人所选回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其应得面积,面积差额部分不再结算,不予补偿。

  选择期房安置回迁安置期限拟定3年。过渡期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迁人原房面积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为2000元/户·月;被拆迁人原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为2500元/户·月。临时安置过渡费从签订《迁出证明》之日起发放,首次发放期限为1年;从第二年起,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发放。如因拆迁人责任造成过渡期超过3年,自逾期之月起超期一年之内的过渡费增加50%,超期一年以上的过渡费增加100%。

  原住房为公有承租房或自管产房屋(使用权房屋)的被拆迁人,回迁房屋为所有权性质的房屋,被拆迁人需按原建筑面积向拆迁人缴纳产权补偿费,以房证注明的类区标准为依据。产权补偿费缴纳金额为:原面积×960元/平方米。

  货币补偿

  使用权按11540元/平方米补偿

  原住房为产权房屋的被拆迁人按照1250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原住房为使用权房屋的被拆迁人按照1154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对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按照45平方米补齐,补贴面积部分按照11060元/平方米给予支付。同时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助费1000元/户。

  为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于积极配合搬迁的住户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15天。凡在今年10月26日前(含26日)迁出,并办理完《迁出证明》的住户,每户(以房证为准)奖励3万元,逾期不奖。

  对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货币安置的补偿标准将按照《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特殊情况

  房主已故持遗嘱办理

  房主已故的应持遗嘱和遗嘱公证书或相关证件办理安置手续;房主离异的,须持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安置手续;协议离婚的,须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公证书等相关证件办理安置手续;房主本人因某种特殊原因(死亡、出境、住院、服役、异地、外派船员、异地就学、服刑等)不能亲自办理安置手续的,须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办理安置手续。自该方案发布之日起,被拆迁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 记者李社生(有照片在孟楠)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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