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制定“古都保存法”正当其时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06日01:33
  视点

  面临大拆大建的“普遍威胁”,今天在国家层面制定中国的“古都保存法”,解决古都保护的普遍性问题正当其时。

  昨天,针对北京地下文物保护和地下空间拟大规模开发的问题,笔者发表《保卫“地下北京”需双赢》的评论,实际上,在房地产开发大潮之下,历史街区和地下都城遗址的保护困境,绝不仅是北京的个案,而是各大古都共同面临的全局性、普遍性问题。

  譬如,6月,在北京丽泽商务规划区发现金中都遗址,相关部门在声称“确保土地开发项目按期顺利实施”的同时,却对遗址的原址保护语焉不详。7月,杭州公示南宋大遗址公园有关规划,当地专家质疑:如此庞杂的规划,究竟是遗址保护还是旅游开发?8月,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内“违章建筑”被拆除后,全国政协委员舒乙直指所谓“曲江模式”是“挂着文物的"羊头",卖房地产的"狗肉"”。

  中国几大古都的城址,大多自古沿用至今。除了汉长安城、汉魏洛阳城等部分都城遗址位于郊野,北京、南京、西安、杭州等城市的老城地下,叠加了六朝、隋唐、宋、金、元、明、清的历代都城遗址,堪称中华文明的精华所在。在今天,这几大古都大多又是首都或省会,老城仍然承载了中心城区的功能。由于历史形成的城市规划的单中心格局,加上房地产的商业冲动,城市发展沿着“老城上建新城”的巨大惯性前行,成为几大古都的普遍现象。

  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老城内地铁的兴建、小汽车的大量引入、中心城区地价的飙升,使得地下空间的商业开发、车库开发产生了巨大的利益空间。纵览罗马、雅典、京都、奈良等世界著名古都,城市发展和保护的国际主流,均是城建主动避让遗址。但为了追逐利益的最大化,一些人却先是不断拆除历史街区,追逐高度容积率,现在又开始做起了“掏空”地下空间的文章。南京市白下区正在计划“掏空”大行宫地区,这是已探明的六朝建康皇宫核心区。它“掏空”的岂是一片街区,而是一千多年前中华文明的心脏啊!

  近年来,随着国家《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出台,各级政府对历史街区、地下文物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但一些地方城市政府“焚琴煮鹤”之举仍屡见不鲜。因此,从分权和制衡的角度看,在国家立法和制度设计层面上,避免将中华文明的心脏——古都的命运,仅仅交由城市政府一家托管,就尤为重要。

  1966年,日本率先制定了“古都保存法”,专门针对京都、奈良、镰仓等“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遗迹和周围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的古都”提出了保护要求。如今,这些古都已成为日本最具魅力的文化故乡,而古都也通过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源源不断地获得了回报。

  面临大拆大建的“普遍威胁”,今天在国家层面制定中国的“古都保存法”,解决古都保护的普遍性问题正当其时。建议由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牵头,审查各古都的旧城保护规划、地铁建设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各古都的城建、交通、人防等相关工作,从制度设计的源头上,及时遏制将历史街区拆成“净地”或将地下遗址“掏空”的破坏企图。

  姚远(城市问题专家)
(责任编辑:周径偲)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