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6日电(记者陈晨)记者6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陕西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将增补采购191种日常用药,用于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
陕西药品“三统一”工作是指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自2009年5月启动以来,目前已在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五市试点,并将于2010年10月覆盖全省。截至9月下旬,5个试点市的基层医疗机构已到位药品总价4444.74万元。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下降三分之一左右,基本药品价格下降近一半。
据悉,此次增补的药品全部为日常用药,其中化学药品112种,其余为中成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这批药品将于11月上中旬配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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