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逼走被拆迁人,在一些地方的拆迁工作中并不少见,这种野蛮拆迁的方式有望在安徽被禁。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该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考核标准》,明确规定该省建设、房产等管理部门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禁止房屋拆迁单位以停水、停电等野蛮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搬迁,力图用考核杠杆禁止野蛮拆迁。
该考核标准要求,各市应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对确需强制拆迁的,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置补偿到位。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制止房屋拆迁单位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等野蛮拆迁行为。而且,出现拆迁争议应依照规定程序组织拆迁裁决听证。同时,要建立拆迁信访责任制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促进拆迁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根据该考核标准,该省各市建设、房产等管理部门须实施机关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八项制度。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应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处理适当,没有滥用职权、执法不当、执法扰民等问题,没有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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