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国健局”八日公布癌末病人调查数据,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六年二十四万多名癌症死亡病人中,死前一个月平均有百分之二十四点三病人接受插管、百分之二十八点五使用呼吸器和百分之十点六进行心肺复苏术,近三成癌症病人死亡前一个月内曾接受急救。
“国健局”分析,可能是家属及病人对于病人末期病情不了解或尚未签署DNR(不予急救),在病危时送往急诊,急诊医师在家属要求极力抢救下而送往加护病房。
从事这项研究的长庚大学护理系暨护研所教授唐秀治表示,台湾病人及家属对于急救的认识其实相当缺乏,反而会带来很大的失落感。
为了让“善终”成为每个人的权利,“卫生署”已将安宁缓和、不施行心肺复苏术及器官捐赠同意书纳入医院住院需知,列入医院评监项目,病人安宁缓和医疗意愿也会在健保卡加注,让病人临终能尊严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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