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冒充特效药 敛财25万
该团伙事先计划好行骗步骤 在本市10余区县流窜作案 4名成员分别获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报讯(实习生 姬玮 通讯员 陈宏博)打着合伙购买“特效药”的幌子,一诈骗团伙先后在本市10余区县行骗。近日,该团伙的四名成员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9年10月到12月,警方先后接到报案,有人以合伙购买“抗癌药”、“生血素”为名,进行诈骗。
警方调查发现,这伙骗子已经先后在丰台、密云、延庆等北京10多个区县行骗,每隔一天作案,每次行骗的金额从8000元至5万元不等。
2010年3月份,当四名嫌疑人再次行骗时,被警方一举抓获。经讯问,嫌疑人交代,他们以合伙购买“抗癌药”、“生血素”赚取差价为名,先后在北京10多个区县诈骗十余名当事人钱财25万余元。
2010年9月,法院认定陈某、林某、卢某为诈骗团伙主犯,韦某为从犯,并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同时处以相应罚金。
行骗分三步
第一步:
行骗盯上中老年人
据团伙成员林某交代,他们用来行骗的“特效药”只有名字唬人,其实就是普通的维生素E胶丸。
林某称,他们的行骗目标主要是五六十岁左右的中老年人。他们会借问路、找人,将目标骗至事先谋划好的地点。
第二步:
编身份骗事主信任
将目标骗至目的地后,团伙中的陈某会事先假装成该地的工作人员等候在此。
林某上前与其搭讪,陈某谎称是林某要找的人的同事,并带其前往要找的人家中。
林某谎称自己是一家医院的副院长,来找卢某买特效药。
第三步:
假称合伙购药赚差价
陈某带当事人找到卢某,卢某谎称自己与林某有业务往来,因为药涨价才未供货。
此时陈某又带当事人去找林某,并在路上乘机劝当事人与其合伙购买抗癌药然后再转卖给林某。利用事主想赚差价的心理,骗走事主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