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辽宁鞍山罚没款纳入法规管理避免小金库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11日08:23
  从现在起,鞍山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都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让每一笔财政收入服务于大众,避免成为个别部门的“小金库”。

  刚刚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 《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这件涵盖了非税收入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和票据管理及其监督检查,不仅可以提高资金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率,也能够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

  按照条例要求,今后,部门收费立项要走法定程序。条例规定,凡凭借国家权力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一类的非税收入,其项目的设立、征收范围的确定、征收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私设 “小金库”、擅自乱收费都将受到严惩。条例规定,执收单位不得将非税收入款项存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外的账户。如果隐瞒、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款项;擅自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擅自改变非税收入征收标准,不仅要补收应当收取的非税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还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谢文君) (来源:《辽宁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