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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案或成反省科学道德良机 应调查肖氏理论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12日02:22
  昨日通报会上,一位患者家属拿着手术后孩子的照片。当日多名患者及家属称“肖氏手术”无效。 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袭案刑事部分一审已宣判,肖传国等5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拘役,这个结果引起被告人、受害人及律师等多方争议。昨日,肖传国代理律师表示,肖已表示要上诉。而方舟子、方玄昌的代理律师也称将申请抗诉。

  辩方:是故意伤害的事实

  昨日,肖传国的律师高子程称,肖传国等人报复伤人的目的性非常强,警方立案、检察院批捕等环节一直是以故意伤害罪认定的,但受害人构成轻伤才能认定此罪。等方玄昌被鉴定为轻微伤后,检方便修改了罪名,以寻衅滋事罪公诉。

  “明明是故意伤害的事实,却改成寻衅滋事罪公诉(定罪并不要求受害人构成轻伤),这其中舆论的影响不容忽视。肖传国和我都这么认为,”高子程说,肖传国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确实有故意伤害行为,结合“二方”的伤情,应以治安案件处理,“肖传国已向我表示要上诉,目前尚未递交上诉状。”

  检方:针对的是质疑人群

  据了解,犯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一般侵犯的是公共秩序,而非特定的人身、公私财产等。

  对此,石景山检察院昨日未回应。但前日庭审过程中,检方认为,肖传国、戴建湘等人殴打方舟子和方玄昌,是为起到吓唬作用,并不单指向“二方”,同时还针对一批对肖传国学术提出质疑的人群,以便让这些人群都偃旗息鼓。

  检方认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过行凶对不特定人群造成影响,这破坏了正常的学术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责。

  受害方:故意杀人更恰当

  方玄昌和方舟子的律师彭剑则认为,5名被告人对报复2人进行了长期预谋,肖传国提供给行凶者的资料中,还注明“电梯里有录像”,注明“石景山这个(指方舟子)要打得重一点”,歹徒行凶时用钢管、羊角锤对致命部位(头部)袭击,这都说明并非简单的寻衅滋事,在方舟子和方玄昌看来,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定罪更为恰当。

  彭剑表示,一审判决过轻,他们将向检察院提起申请,要求对本案一审结果抗诉。

  专家:应用普通程序审理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许兰亭一直在关注此案。他称对于罪名法院已做出认定,不便评论。不过简易程序适用于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就本案而言,被告人肖传国和戴建湘的代理律师均进行了无罪辩护,在此前提下,案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法庭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法院:依法公开公正审理

  昨日,石景山法院本案主审法官拒绝接受采访。

  石景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的关注度较高,法院肯定会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按规定,案件审结之前主审法官不能对外发表意见。本案还有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没有审结,因此法官尚不能接受采访。

  事件进展:河南部分患者欲起诉肖传国

  本报讯 昨日,接受“肖氏反射弧手术”(简称“肖氏手术”)的部分患者召开媒体通报会,称手术“没有效果”,将对肖传国及有关医院提起诉讼。患者的代理律师彭剑呼吁,卫生主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叫停仍在宣传并实施的该手术。

  河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尚未接到患者投诉。

  昨日上午,接受“肖氏手术”的4患者及3名患者家属讲述术后情况。患者代表璩彬彬称,百余名病友接受手术后,均称“没有效果”,不少患者和他一样,术后出现肢体麻痹等症状,术前医院承诺“自主控制大小便”的效果根本没有实现。

  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彭剑介绍,他受患方委托,于去年10月向郑州二七区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虚假宣传,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目前结束初步的司法鉴定,将于今年10月15日进行证据交换。

  患者代表和家属称,目前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仍然进行宣传并实施该手术。

  昨日,记者以患者身份拨打该医院神经泌尿外科专家门诊电话,对方称可做“肖氏手术”,费用约为35000元,成功率在85%以上,已做了2000多例。

  律师彭剑呼吁,卫生主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叫停该手术。

  昨日,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称,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肖氏手术”不在卫生厅审批范围,属医院自行决定的手术项目。卫生厅目前尚未接到患者相关的投诉。

  事件影响:“方舟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本报讯 关于肖传国和方舟子之争,昨日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冯长根表示,个别研究人员被人揭露学术不端,雇人殴打他人,肯定要受到社会的谴责、法律的制裁。冯长根还表示,方舟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各方面都要对这种现象和行为进行谴责”。科协设有与学术惩戒相关的机构,接受据实举报,并调查核实。

  或成科学道德热门话题

  昨日,中国科协举行的介绍“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冯长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科协、中科院和工程院等正在建筑起强大的正面战线,对不端行为进行谴责。今年年会设有科学道德建设论坛,中国科协学术部部长沈爱民预计,“论坛上避免不了这个问题(肖方之争),应该可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科协接受学术造假举报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张勤称,方舟子是主动找一些学术不端的学术行为予以揭露,科协也设有与学术惩戒有关的机构。科协接受据实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问题,会采取科协所能采取的措施予以惩戒。这些惩戒包括学术内部团体的谴责,还会把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大学等单位,或者所在的上级主管部门。

  希望更多的方舟子出现

  冯长根表示,个别研究人员被人揭露学术不端,雇人殴打他人,肯定要受到社会的谴责、法律的制裁。冯长根还表示,方舟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各方面都要对这种现象和行为进行谴责”。

  张勤也称,“希望不只一个方舟子,有更多的方舟子”,并利用好科协的平台来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博 刘珍妮 郭少峰 安颖

  “打假”反思:权威部门应调查肖氏理论

  肖传国,知名大学教授。方舟子,生物化学博士。如今,两人对簿公堂,前者还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拘役。这样的打假是否是最好的方式,究竟由谁来认定造假,建立科学打假机制才是最重要的。

  方肖恩怨只因打假?

  肖传国的律师高子程称,肖确实对方舟子等人质疑其学术成果不满,但肖告诉他,如果对方没对他的妻子和老师进行人格侮辱,他不会采取过激举动。对此,方舟子表示否认。

  对“肖氏手术”本身,高子程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认定肖传国的反射弧理论是假的。

  一边是方舟子的打假和多名患者的声讨,另一边是“肖氏手术”仍在宣传和实施,此时权威部门鉴定真伪才是最重要的。

  “肖氏”学术调查疑云

  昨日,知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表示,他曾不断呼吁肖所属的华中科技大学对“肖氏反射弧”启动学术调查。对此,有网友在他博客上留言称,华中科大曾在2008年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杨叔子院士建议启动相关调查,但同济医学院裘法祖院士(肖传国的导师)拍着胸脯保证肖传国没问题,调查建议只好草草收兵。熊丙奇称该说法虽未证实,但对肖的质疑长达五年,最终引发雇凶打人案件,华中科技大学最有必要立即启动调查。

  昨日,记者向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核实,他称“该说的会在学校内部说”,目前不方便对媒体表态。

  马上评论:谁来给“肖氏反射弧”做个鉴定?

  10月10日,石景山区法院对雇凶袭击二方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5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5个半月至1个半月不等的拘役。(10月11日《新京报》)

  法庭内,由法官、检察官和诉讼参与人共同上演的法制“正剧”,“肖氏反射弧”是事件的导火索;法庭外,由“挺肖派患者”和“倒肖派患者”现身说法而上演的一场闹剧,“肖氏反射弧”更是核心剧情。但可以肯定的是,正剧和闹剧不但没有让公众对“肖氏反射弧”理论的真伪得到任何澄清,反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但真理只有一个。“肖氏反射弧”到底是肖传国一方所称的“为解决人体器官神经功能障碍性疾病提供了全新和有效的方法”,还是方舟子一方所称的“肖氏反射弧”的治愈率几乎是零、没有任何学术价值?其实,肖传国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名受害者。他在法庭上说,他是在对方舟子提起刑事民事诉讼都没有具体结果,“穷尽了维权手段后,一时激动才如此对待方舟子”的。

  肖传国的院士资格到底是因为什么丧失的?是因为只是有人举报,还是因举报后经权威认定属实?恐怕肖传国也不得而知。试设想,如果当初法庭能够聘请或指定当事双方到权威的机构来鉴定“肖氏反射弧”的真伪,肖氏理论要“死”也死个明白,肖传国大约不会在近10年恩怨后出此下策。

  笔者认为,缺乏权威的学术造假鉴定机构,就事论事而言,也包括不太透明的院士选拔机制,才是引发一连串事件的根源。因此,“肖氏反射弧”应该有一个定论,这不仅关系一个重大理论的生死,也关系着重大的公共利益,这可能比肖传国案的意义更大。希望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尽快成立权威的医学鉴定机构,介入此案。

  刘昌松(律师)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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