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晨)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公布《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通知调整了境外卡在境内通过自动柜员机(ATM)提现限额,规定每笔禁超3000元人民币。
通知将原有4个有关银行外币卡的外汇管理法规整合为1个。除上述提现限额外,通知要求,要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居民和非居民持银行卡可以用于跨境的旅游、服务等消费项目;境内银行卡境外使用应遵守商户类别码管理,境外提现应限制在规定的金额内,并由发卡金融机构或负责信息转接的银行卡组织落实。
该通知将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