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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赵作海与公民赵作海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12日07:48
  因遭误判而坐了11年冤狱的赵作海出狱后,正以公民代理身份免费帮别人申冤(10月11日《成都商报》)。

  这是一个颇有戏剧性的消息。很多网民说,赵作海能为别人维权,颇为难得,但赵作海似乎没有选择权——当他因为冤狱成为申冤名人之后,“一直以来找我的人都很多,啥案件都有”,他被赋予了太多的厚望。

  赵作海又凭什么帮人家打官司?与其说是打官司,莫如说是在“打关系”,大家找赵作海,是觉得他认识的人多,认识的记者多,甚至也能跟高级官员们说上话。换句话说,与其说此时的赵作海是一名“公民代理”,不如说他是一个“名人代理”。

  这让人不由得想起多年前请总理帮忙讨工程款的重庆农民熊德明。当她成为一名“维权名人”之后,也遭遇着不同维权者上门求救的尴尬。别人看重的,正是她的“名人”身份——从熊德明到赵作海,逻辑如出一辙。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正如《动物农庄》里的那句名言,只不过有些人可以更平等。当赵作海只是一个“公民”的时候,他可能饱受冤屈,毫无话语权,只能忍辱负重等着那个被他“杀”掉的人起死回生,让自己沉冤昭雪;当赵作海开始成为一个“名人”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帮助别人维权。当大家挤破赵家门槛的时候,我们依稀看到的,是一群申冤无门四处窥伺“机会”的个体。

  司法公正的程度,显然不能光看聚光灯聚焦之下的那些冤假错案有没有被纠正,而要看没有人关注之下的普通公民的权利之殇。名人只是公民的一种,我们理解有人找名人赵作海“帮忙”的苦衷,但似乎更应该从这种苦衷中解读出一种耻感,扪心自问,面对“名人”与“公民”,真的平等对待了吗?(毕诗成)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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