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12日召开的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我国已将看守所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以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看守所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根据中央综治办《2010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要求,公安部下发了《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将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细化、量化、标准化。为确保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公安部大力推进看守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相关执法细则,对看守所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要求进行了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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