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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细则暂时限购第三套房 央企拿地热情不减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10月13日05:13
  周边城市

  昨天下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房产新政细则。与上海、杭州等城市限制新购一套住房不同的是,该市限购的是第三套住房——已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将暂时无法购房。

  此前一天,江苏省住建厅刚刚公布了24条房产新政,要求房价过高或上涨过快的城市建立普通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南京昨天出台的细则对此明确规定,开发商在申报价格后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3个月内不得调高。

  有二套房者暂不得购房

  该市细则再度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贷款。与杭州等地一样,南京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该市细则还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为了保障居民自住改善型需求,严控投机炒房,该市新政规定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限购令”严厉程度出乎预料,与上海、杭州只能“新购一套住房”相比,南京打击炒房的力度更大——凡已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均将暂时不得新购住房。

  20日起停发购房补贴

  在契税和个税方面,南京细则与前天出台的江苏省新政基本保持一致——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其中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除此之外购买普通住房的,均不得享受优惠,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该市新政明确,自本月20日起停止执行该市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据了解,去年年底,南京延续调控政策,对自住型、改善型购房消费以及保障性住房消费,均有一定数额的购房补贴。

  新售楼盘“一套一标”

  11日,江苏省住建厅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普通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

  南京昨天出台的细则对此迅速作出反应,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该市还提出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楼盘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央企”拿地热情不减

  根据江苏省出台的新政,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拿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该省此次再度明确,各地须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这也意味着此前南京下关“巨无霸”地王的出让或将不会再现。但在各地调控新政细则频频出台之际,大房企拿地的热情依然不减。

  昨天,楼市二次调控后南京首场土地拍卖会如期举行,一幅总出让面积75466.5平方米、挂牌价6.8亿元的纯住宅地块依然吸引了万科、保利参与竞拍。经过8轮竞价后,央企“保利”以7.6亿元将该地块收入囊中,楼面地价为4578元/平方米。

  南京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胡光辉表示,新政将在短期内对楼市成交产生影响,但预计对房价影响不大。调控之下,如有小开发商支撑不住,也会迅速被大房企收购。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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