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级记者伏桂明 通讯员张芳)怀孕儿媳妇与他人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急坏旁边的老公公张某——他与对方厮打并致人轻伤。记者10月12日从大东区检察院了解到,本着宽严相济的政策,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张某做出不批捕的决定。
3月的一个傍晚,69岁的张某与老伴、儿媳一起到大东区一家烤肉馆吃饭。在饭店门口停车时,张某儿媳与刘某发生口角,刘某推搡了张某儿媳几下。张某害怕正在怀孕期间的儿媳妇受伤。情急之下,他冲上去将刘某的鼻骨打成骨折,造成轻伤害。
大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此案后,认为双方并非蓄意滋事,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经调解,双方就经济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检察机关最终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大东区检察院《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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