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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为争世博大礼包状告前儿媳 最终获90元赔偿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0年10月13日09:38

  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陈 文

  晨报讯  为了感谢全市人民对上海世博会的支持与奉献,市政府向每户家庭赠送了一个“世博大礼包”。这原本是一件开心事,想不到却给耿老伯一家带来了不快。为了抢夺一个“世博大礼包”,耿老伯与已经离婚的儿媳沈女士闹上了法庭。

  2005年7月,耿老伯用自己的全部积蓄买下一套住房,供儿子结婚使用。次年2月,儿子结婚了。又过了一年,孙子呱呱坠地。正当耿老伯满心喜欢之时,儿子却闹起了离婚。去年7月,经法院判决,儿子终于离婚,不满两岁的孙子随母亲沈女士生活,但母子俩的户口仍在该处房屋内。

  之后,为了入托需要,孙子的户口从该处房屋迁出,户口簿就此由沈女士持有。户口簿上登记的人员为耿老伯夫妇和儿子、沈女士,一共4人。

  今年7月,居委会开始向居民发送“世博大礼包”。耿老伯得知信息后,想要讨回户口本,但前儿媳沈女士不同意。之后,沈女士拿着户口本,独自领取了“世博大礼包”。

  8月3日,耿老伯一纸诉状将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户口簿和“世博大礼包”。由于两项诉讼请求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经法院解释说明后,耿老伯决定分两案起诉。对要求归还户口簿一案,法院表示,户口簿属于不可分物,被记载在户口簿上的居民均有权占有或者持有户口簿,户口簿应由登记在户的哪位居民持有,不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耿老伯要求归还“世博大礼包”一案,长宁法院于9月10日开庭审理。

  前儿媳沈女士说,她确实领了该户的“世博会大礼包”,其中世博会门票已用于带儿子参观,交通卡也已用于儿子日常交通。因自己带儿子生活困难,前夫每月仅给儿子抚养费300元,因此不同意归还“世博会大礼包”。

  根据“一户一包”原则发放的“世博大礼包”,理应由该户登记在户的所有人员共同所有。户口簿上共4人,耿老伯只享有其中四分之一的权益,要求全部返还的请求法庭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沈女士应给付耿老伯90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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