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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大供给 满足居住合理需求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13日19:05
  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 杜宇)今年以来,尽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但是细心的人会发现,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给始终是政策努力达到的目标之一。

  当前,我国住房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房地产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大合理,住宅建设还不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状况,科技贡献率低,资源消耗高。从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国家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供应。从市场反应来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更受普通购房者特别是首次置业的刚性需求人群欢迎。

  今年4月出台的“国十条”中明确要求,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新一轮调控中,再次强调“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为了加大普通住房供给,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方面的政策,从源头上加以保障。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为4.2万公顷,占1至6月份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75%。

  在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中,进一步强化了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同时加大对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 另一方面,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向普通住房倾斜。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求,要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更强调“家庭唯一住房”,如新一轮调控政策中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时,将原来执行的“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政策调整为“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国家出台的政策无疑具有风向标作用,在地方政府出台的调控细则中,同样把增加普通住房供给,满足居民住房消费合理需求放在重要位置。

  如上海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解读新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时强调,在房地产调控中将首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此,上海首次调整了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的允许交易期限,由此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这部分房源中有一定比例上市,即可增加市场供应。

  深圳市出台的调控细则要求“2010年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原则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

  根据今年北京市的供地计划,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达到1750公顷。

  加大普通住房供给,既有利于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键时期,也能起到平抑高房价的作用。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人们期待,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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