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路迢迢,我们踏实前行 编者按 “十一五”正渐行渐远。这是“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联合出现的五年、是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行并取得喜人成果的五年、是在国际金融风暴下逆风飞扬创造发展奇迹的五年、是跨越新中国建立60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历史性节点的时刻、是遭遇历史性自然灾害坚强振奋自救的五年……
“十一五”即将以坚定果敢的步伐走过了属于他的历程,他身后是一连串坎坷的道路和努力的脚印。这是中国改革路上不可磨灭的一段道路,他为我们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背影。在前几天的“今日谈”中,我们综述了“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民生五年”等重要话题;今天,半月谈网为您打开“十一五”改革启示录……
“十一五”改革发展成果突出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最近开展的专家问卷调查显示,79.10%的专家认为“十一五”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56.78%的专家认为在局部领域有所突破。
“十一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各种重大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实施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投资消费增长趋于协调,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改革开放积极推进,就业持续增加,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
“十一五”时期,我国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突破进展,反金融危机取得明显效果,单项改革有明显突破。特别是农村改革使农民普遍受益,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有重大突破,民生建设得到各级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因此,“十一五”时期被誉为“民生五年”。
部分改革仍进展缓慢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制约经济平稳运行的矛盾和问题还不少。在一些领域改革进展仍然缓慢,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冷静观察、科学判断、未雨绸缪、把握时机。
例如,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仍没有得到扭转,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有所强化,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步履缓慢。主要表现在结构性问题突出,投资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尤其是在反危机的特定时期,以投资为重点的刺激政策成为保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客观上导致发展对改革的依赖程度在下降,制度变革促进发展的空间在压缩,包括投资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在内的结构性问题没有明显改善。
总体而言,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有实质性改变。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例如,以追求经济总量为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主要途径,以土地批租和发展重化工业项目为主要特点,以行政干预和行政推动为主要手段等等。在内外发展条件急剧变化的背景下,“十二五”发展方式转型与变革的任务更加艰巨。
在部分领域改革取得突破进展的同时,一些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改革成效不大。例如,垄断行业改革滞后;财税体制改革未能如期启动,积弊日增。另外,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尚未有大的突破。大部门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职能调整的阶段,中央与地方关系仍未得到理顺,创新体制的运行效率并未有明显的提高。
以二次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型 转型需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扩大内需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强调社会公共需求转型,构建适合我国特点的发展型社会体制和政策体系;需要强调政府转型,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当前,发展方式转型面临许多结构性问题。一是体制与政策的矛盾。在反金融危机中,政策调整很到位,及时地推出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但相应的一揽子改革尚未顺势推出。二是体制与体制之间的矛盾。比如投资消费失衡的突出矛盾,既有市场体制缺陷的原因,也有社会体制不健全的原因。三是政策与政策之间的矛盾。上下级政府间、政府各部门间政策打架的情况很多。
因此,只有推动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转型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例如,要扩大消费,构建消费大国,需要尽快启动国民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要适应城市化时代,就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公共产品短缺问题,需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等等。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需要尽快启动第二次改革。第二次改革与过去30余年的以单项突破为特征的第一次改革相比,是一揽子的综合改革措施。第一次改革,我国总体上还处于生存型阶段,主要挑战是解决温饱问题,基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次改革,我国开始进入发展型的新阶段,促进人的自身发展成为改革的主要挑战,基本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基础。第一次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落后的问题,是社会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的问题;第二次改革,面临的是内需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第一次改革,主要是在经济领域中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很长时期内把转变经济总量增长方式作为改革的主要任务;第二次改革,需要推进包括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体制等在内的结构性改革,以实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目标。 改革全局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而是政府转型与政府决策,新阶段改革发展全局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增强。
概括而言,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关键在于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矛盾,关键在于强化政府在完善收入分配体制中的基本责任;解决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关键在于确立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解决公共治理建设滞后的矛盾,关键在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与改革;推进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目标是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基础是消费主导,政府主导型的增长方式弊大利少,非改不可。
“十一五”行政体制改革没有大的突破,重要原因在于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共职责分工体制和与此相关的财力配置问题并没有解决好。目前,基本公共服务立法滞后于整个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主要表现在立法层次低、各级政府法定责任界定不清楚,难以体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
因此,政府转型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使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上职责明晰化、法定化。应当尽快建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体系,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与干部选拔和任用相联系,为建立一个以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监管体制。城乡、地区、不同社会群体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巨大的差距,但是现行的监管体制并不对此问责,所以,在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同时,应设置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专业化的公共服务监管委员会,并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监督机制。
“十二五”要以政府转型为主线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范围、权力运作方式、利益配置结构、责任和义务等明确下来,逐渐使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进一步制度化;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平衡的体制,按照政府间财政能力均等化的要求,实现由层级财政向辖区财政的转型;以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为重点,建立辖区财政能力均等化机制,强化省、市两级财政的辖区责任,保证县级财力。
要按照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上的“省直管县”;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执行权,建立执行机构,强化监督权,成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要以政府自身建设与改革为重点完善公共治理结构,一方面,正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使政府的职能严格限定在市场和社会解决不了的领域,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履行公共职责;另一方面,有效地培育微观经济主体和社会组织,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社会和谐创造基础性的制度条件。
以积极的社会体制变革缓解经济增长压力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压力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十一五”时期,中央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社会政策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着分配结构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等问题,这是形成“国内消费不足、产能相对过剩”的重要原因。
例如,我国几亿农村人口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潜力引人注目,被认为是全球经济版图上少有的一个亮点。这个潜力的释放,将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率从最高点1983年的32.3%,在“十一五”时期的2007年下降到最低点9.1%,24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严重抑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欲望。
因此,化解经济压力,不仅要调整经济政策,也要进行社会变革。短期内,采取积极的社会政策,稳定市场、扩大就业,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防止经济压力与社会问题的双向传导;中长期,需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服务体制建设,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形成拉动消费需求的重要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与冲突常态化已成为社会现实。因此,应当建立“安全阀”机制,将其作为保持社会弹性、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公共产品,成为“十二五”时期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就是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机制,即在承认利益分化的基础上,在公平的原则下,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构筑有效的谈判沟通和意见表达的平台。(《半月谈内部版》2010年第10期/文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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