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政府征地拆迁中,延庆县延庆镇米家堡村村主任和村支书涉嫌收受28万元,帮人骗取政府拆迁补偿368万元,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人耿林(化名)系政府工作人员被另案处理。
昨日,延庆法院原定审理此案,因故未能开庭,将择日审理。
政府人员提前得知拆迁 此案事起延庆县市政管委对110国道公路两侧的征地拆迁绿化,该项目涉及米家堡村。
耿林在延庆县市政管委工作,2009年他得知米家堡村附近要绿化拆迁,想起该村的一个饭馆。
1998年,甄某租下米家堡村大片土地,租期30年,约定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在土地上建的房屋归村里所有。甄某在土地上经营一个养猪场和一个饭馆,后将养猪场转租给耿林的父亲。饭馆转租给张某。
“买饭馆就为补偿款” 得知拆迁的消息,耿林找到张某,以40万元买下饭馆。耿林在约定中写明:“协议签订日期提前至2009年1月1日,饭馆转卖期间如遇拆迁,张某不得参与赔偿或补偿”。耿某称,一是掩盖“先得知拆迁后买饭馆”,二是怕张某返回来要钱。
随后,耿林在饭馆空地上盖了六七间房,约200平方米,花了约十七八万元。“(买饭馆的事)我既没跟村里说,也没实际经营,就是为得补偿款。”他说。
按规定只拆一部分 拆迁如期来到,米家堡村段由延庆镇具体实施。
时任村委会主任王某称,考虑到耿林买饭馆时并未通知村里,王某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商量后,对耿林和延庆镇拆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同意将饭馆全部拆除。
耿林供述,饭馆的确有一部分不在拆迁范围内。他担心只拆一部分,就想找找关系让把饭馆都拆了。
28万打点两“村官” 耿林找到村主任王某,称愿给村里5万元,再给他和杨某各5万元。
王某接受调查时称,他和村支书杨某未明确表态。耿林又提出给他俩每人14万元,再补偿村里10万元。对此,王杨两人同意将饭馆全拆。
王某供述,去年八九月间的一天,耿林给了他一个塑料编织袋,里面装了28万元。
随后,王某骑车找到杨某,两人平分这笔钱。为防止意外,王某以妹妹的名义存了12万,剩余两万自己零花。
2009年9月底,延庆镇作为拆迁人对涉案土地发放补偿。耿林的饭馆拆迁补偿共368万,他称,除购买和装修饭馆的费用及打点关系,他挣了240余万元。
两人被控受贿罪 今年6月份,王某和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延庆检察院对王某和杨某提起公诉,指控两人收受耿林28万元,使耿林获得拆迁补偿368万元。两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且属共同犯罪,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耿林则被另案处理。
延庆法院将择日开庭。
探访
两村干部“政绩” 村民褒贬不一 昨日,涉案房屋已拆除,110国道米家堡村段也已绿化完成。提起原村干部杨某和王某,村民们多不愿多谈。
村民称,村里共有220户,杨某所在的杨姓家族户数众多,杨某在村里说话也比较有地位。王某和杨某关系很好,两人在村里任职多年。
村民们对两人的工作褒贬不一。“村里改造沼气罐,有些村民家的沼气常不够用,对王某和杨某意见挺大。”一名女村民说。
米家堡村现任村主任表示,王某两人任职期间,村里修路改水,还建文化大院和改造沼气,干的工作不少,“可惜在这次拆迁中走了错路。”
预审中,村支书杨某称自己对不起村民,都不想再回村里了。如果有机会,想把自己的教训告诉其他村干部,以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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