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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定户外广告位出让收入30%将归政府(图)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2010年10月14日01:20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为建立户外广告的长效管理机制,重庆市今后将实施以地区、道路为单位成批次编制设置户外广告位规划的审批方式,根据规划投入市场的广告位将以公开出让方式进行统一拍卖。同时,非政府投资建设设施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

  据了解,今年3月底以来,重庆主城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目前经营性户外广告已全部拆除,户外广告影响市容和视觉污染问题已解决。为建立户外广告的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再次落入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重庆市制定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暂行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重庆城市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其中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除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有效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同时,重庆还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范围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属于财政非税收入,其他范围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

  (以上均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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