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耻辱柱矗立在纪念馆的一角 |
展馆全貌 |
展出文物 |
因为捐赠事件,龙陵董家沟日军慰安所旧址曾一度陷入“产权门”。9月3日,在第二次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战胜利65周年纪念日之际,龙陵县在董家沟举行了日军慰安所慰安妇旧址维修工程竣工暨制度罪行展览馆开馆仪式。
据悉,该馆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座在原来慰安所旧址上建立起来的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也是中国第一座全面反映慰安妇制度史的大型展览馆。
记者探访 “耻辱柱”矗立馆内一角
这里已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门内,首先呈现出的是复建的慰安所规定以及慰安妇的号牌。在修缮了的董家沟日军慰安所院内,坐落在一角的一根被铁丝网缠绕的柱子——“耻辱柱”首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这棵“柱子”直径约20厘米,高约4米。表面被密密麻麻的缠满了锈迹斑斑的铁丝,铁丝下面裹着岗村宁次、东条英机、日本军旗以及“慰安妇”制度这几个大字及图像。原来,鉴于日军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在修缮时,龙陵县决定用这种方式控诉日军种种惨绝人寰的侵略制度。包裹着“柱子”的铁丝网代表 “鞭子”,时刻鞭打着那些历史的罪人及他们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
龙陵县文体局局长李绍元介绍说,“耻辱柱”有两个寓意,一是代表着中华民族早已从曾经承受的苦难中苏醒过来,现在我们把慰安妇制度当做是一种耻辱钉在柱子上,表明后人要牢记历史,不忘国耻;二是慰安妇制度是侵华日军犯下的丑恶行径,把它钉在柱子上,好让这种丑恶的制度永世不得翻身。
展馆一层主要布展龙陵县境内部分慰安所的物证,比如大垭口日军慰安所“慰安妇”房间使用过的铁篱笆门、董家大院遗留的木构架残件、在慰安所内用来洗澡的浴盆等等。二层设立的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则几乎包含了从全国和东南亚各地收集来的各种珍贵的图片和文字、文件等资料。
展览布置 通过大量实物展示悲壮历史
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的建立,旨在通过大量的实物、图片、文字等史实,把发生在1940年代日本侵略者的滔天罪行公诸于世,揭示日军“慰安妇”制度的来龙去脉,控诉日军疯狂蹂躏各国妇女的可耻罪行。更重要的是,展馆的存在还可以驳斥日本右翼分子否认“慰安妇”制度历史的错误观点。
“该展览馆的问世,对警示国人,牢记历史,自强不息,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龙陵县文管所所长张国阳说。
据考证,日军在滇西共设立慰安所多达30余个,调派、掳掠“慰安妇”约有800名,其中约500名是被日军掳掠来的滇西妇女。被日军“慰安妇”制度残害的约40余万日军性奴隶受害者中,虽有极少数日籍慰安妇属“女子挺身队”队员,但她们仍属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受害者,其余占绝大部分的属被诱骗、强掳、俘获而来。
为尽可能地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她们的一些情况,在展览馆中便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李连春、朴永心的经历揭示“慰安妇”的悲惨人生,唤起人们对受害者的理解、同情以及凭吊。
屈辱历史 选址祠堂带有侮辱性质
随着日军对滇西的占领,已经在日军中制度化的慰安所也就落脚在了滇西。1942年5月中旬,从中国广州和缅甸调派的第一批慰安妇来到了滇西,日军首先在芒市三棵树、树包塔寺内和龙陵县镇安街设立慰安所。并于5月底再从台湾调派来了100多名慰安妇。记者在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看到,一个展示慰安所位置的图上,龙陵县境内就有10个。
龙陵县史志委原主任陈景东介绍,龙陵被占领后,日军设立的第一个慰安所就是在董家沟慰安所后边的张百万家,这座大院由秋木树建盖,看上去十分豪华,有正房、厢房两栋共14间,随后才是董家沟、段家宗祠、东卡等等。
龙陵县房屋众多,为什么日军在当时要选择董家沟董家老宅和段家宗祠等地方设立慰安所呢?
据陈景东介绍,当时的董家沟老宅和段家宗祠等房屋的构造比较好,质量也不错,而且内设的房间多达近30个,很符合日军建立慰安所的条件和标准。
陈景东还讲了另外一个原因:日军想利用这些当时在当地比较有影响的富宅和宗祠,侮辱这些大家族的祖宗。“当时的伏龙寺等寺庙也是相当有影响的,为什么他们不选择那里呢?”记者提出了心中的疑问。“日本人是相当信奉佛教的,那些寺庙都具有佛教性质,所以他们不仅不会选择,还会故意躲避,段家宗祠代表了中国的一种文化,他们选择这种地方就是想对中国文化进行侮辱。”陈景东说。
新闻助读
董家沟慰安所
董家沟慰安所是龙陵规模最大的慰安所,占地1.26亩,房屋始建于1921年,由一正两厢、一面楼及耳房组成,建筑均为典型的走马串角楼式四合院建筑,单檐硬山顶二层楼房,雕梁画栋,格扇门窗雕刻、彩绘皆佳,建筑面积367平方米,全院有大小房舍30间,是当地有名的豪宅大院。1942年5月日军占领龙陵后,该房屋被强征为城区日军慰安所,成为日军慰安妇制度的实施场所。
拥有董家大院房屋产权的董氏家族,是龙陵一个较大的家族,解放后,董氏家族的很多成员相继移居海外,在龙陵仅留有董桂鹤和董淑静不多的几支后人。2005年4月12日,经董氏家族成员商议,由移居海外的上一辈董氏家族成员长者董腾龙和董从龙兄弟俩,分别授权给现居住于缅甸的后人董元振和国内的董桂鹤二人分别作为家族成员代表,将该祖屋产权和使用权无偿、永久性捐赠给龙陵县人民政府,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事隔4年之后,董氏家族后人之一的董淑静却以当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家人就将董家大院捐赠给政府为由,拒绝承认捐赠的合法性,并表示自己也是董氏后人,自己也有继承财产份额为由,将董桂鹤告上了法庭。董淑静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返还她和母亲应有的房产继承份额。
慰安所旧址曾身陷产权门
龙陵县人民法院初审后认为:原告董淑静主张继承位于龙陵县龙山镇董家沟董家大院的财产在民国三十六年农历九月已经分属董良策,该分家协议在赵松毓等18人参与下达成,随后有国民政府龙陵司法处判决和董良策与陈士登祖房协议加以辅证,虽然原告董淑静主张该分家协议属黑分单,但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该分家协议仍然有效,所以,董元乾及后人对董家大院财产已无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董淑静的诉讼请求。
记者 崔敏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