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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8老赖收到高消费限制令 禁买房买车坐飞机

来源:橙网-重庆时报
2010年10月15日01:48
重庆外事办,市一中院法官将老赖的名单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根据名单可以拒决给老赖办理出国手续本报资料图 马力 摄
    重庆外事办,市一中院法官将老赖的名单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根据名单可以拒决给老赖办理出国手续本报资料图 马力 摄

  48个“老赖”收到高消费限制令

  他们不能买房买车

  也不能坐飞机住酒店

  本报讯(记者 汤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已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被执行人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即拖欠债务不还的“老赖”),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昨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48名“老赖”发出高消费“限制令”,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老赖”名单。法院希望广大市民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经核实,将予以相应奖励。

  张榜发布前 两名“老赖”前来还款

  今年7月以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中,初步清理出辖区两级法院的122宗案件,涉案总标的额达6.3亿元,已执结62件金融债权案件,标的额达到3.6亿元,此次将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共有48人。

  “对于这48名‘老赖’,我们发出了高消费限制令,他们将无法乘坐飞机、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购买车辆、旅游度假等。”市一中院执行局局长卢伟说,这些人也是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施行后,重庆法院发出的首批高消费“限制令”。

  事实上,在市一中院正式公布之前不止48人,昨天上午,两名“老赖”在发榜前就赶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最终撤下了他俩的名字。

  欠费最高2000万最低2万

  市一中院首批公布的这48名“老赖”中,欠款在2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其中欠债最多的是重庆同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欠债金额达2000余万元。这48名“老赖”共牵涉的执行案件,案件标的额总计在1.4亿元左右。

  目前,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及其执行案件的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布。

  卢伟介绍,市一中院还将聘请2至3名精通金融业务又熟悉法律专业的人员,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实务问题。此外,法院还将完善委托协助执行调查制度,通过给申请执行人律师发放“协助执行调查令”,由律师协助法院到银行、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调查“老赖”的资金状况、企业经营情况和车辆、房产、股票、保险等可供执行的资产线索。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能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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