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下午13时许,一颗子弹射进宿州打工仔马完成的颈部,开枪的是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汪煜栋。
警察为什么会对这个在当地打工的来自安徽宿州的男子开枪?记者昨天获悉,马完成将因涉嫌妨碍公务罪于今天在象山县开庭受审。究竟是马完成妨碍公务,还是警察滥用枪支?或许将有结论。
事件回顾 特警开枪射中他颈部 “砰……”2009年12月4日下午13时许,一声枪响,马完成颈部立即鲜血直流,倒在地上。事发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瀛洲小区,来自我省宿州市的马完成在当地打工,开枪的是象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汪煜栋。
马完成被子弹击中后,警方将其送往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当天晚上被转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第二天清早住进上海长海医院。后来医院检查发现,马完成左胸部有金属异物残留。也就是说,子弹从马完成颈部进入后射向了左胸。
警察为什么会对马完成开枪?当时出现了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警方认为马完成有袭警行为,马完成的妻妹黄丽妹在小区弄堂里玩手机、看信息,使警车无法通行,民警下车规劝后,黄丽妹仍不避让,民警遂夺过黄丽妹手机将其拉至路边,遭到闻讯赶至的黄丽妹母亲和弟弟等人的围攻谩骂,马完成拿石块追打民警,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后,马完成还企图抢夺民警汪煜栋手枪,这种情况下汪煜栋才果断开枪。
第二个版本是:马完成的家属则称,是警察惹起事端的,黄丽妹在小区弄堂里边走边发短信,并没有故意阻碍警车通行。民警抢夺黄丽妹的手机后,为了追要手机,双方发生争执,警察使用催泪喷雾器将他们制服,还对马完成颈部开枪,是滥用枪支的行为。
“如果马完成不是被警察打倒了,子弹怎么可能从颈部射向左胸?
”马完成的妻子黄燕说。
最新进展 今天与家人一起受审 事发后,记者曾赶赴上海和浙江展开调查。当时在上海长海医院,马完成因为颈部被子弹击中,不能开口说话。不过,记者昨天了解到,经过长海医院全力救治,马完成病情得到稳定,在医院治疗期间已能说话。但随后,也就是今年1月7日,马完成被象山县公安局押回并刑事拘留,1月29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今天,马完成将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开庭受审。
马完成的妻子黄燕昨天对记者说,事发前,她一家到象山县打工已多年了,丈夫主要帮人卸货,干些苦力活。为了救治马完成,家里现在欠了几万元的外债。
“小孩才一岁多,将来他(马完成)出来后如果不能做体力活,这么多外债怎么还啊”?
黄燕的父亲黄金高目前还在象山县收废品,同时也在为这起案子奔波。
“发生这件事的时候,我和她(黄燕)母亲才来象山县两天,本想找点事情做做,哪晓得会发生这样的事啊”。据介绍,他的妻子田芹、小女儿黄丽妹、儿子黄磊等人今天也因涉嫌妨碍公务罪一并受审。
焦点疑问 究竟是“袭警”还是“被警袭” 马完成被警察开枪击伤,此事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大网站纷纷转载。
究竟是“袭警”还是“被警袭”?在今天的开庭审理过程中,随着相关证据的一一列举,这个问题有望水落石出。不过,广大读者和网民最关注的几大问题,也许将成为今天庭审的焦点。
1、事情起因到底是什么?
有读者和网民表示,究竟是黄丽妹等人蛮横不讲理,故意堵住警车不让通行;还是警察故意滋事,抢夺别人的手机引发事端?警察即使是在执行公务,是不是应该有一套规范的程序?
2、警察有无开枪必要?
有读者和网民表示,民警当时鸣了枪,而且使用了催泪喷雾器,事态是否被控制?子弹为什么从马完成的颈部射入左胸,是否说明马完成当时已处在被控制的状态,警察此时开枪有无必要,是否是滥用枪支?
3、是否需要第三方介入?
有读者和网民表示,民警究竟是正当履行职务的行为,还是超出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如果涉嫌职务犯罪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那么,检察机关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调查?警方是否涉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陈大名)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