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变化,仍按照目前的标准执行:最高额度为20万元/人,夫妻双方40万元/户;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停止发放。也就是说,只要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无论是否结清都无法再次申请。
在贷款年限和利率方面,现行政策为: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央行规定执行,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3.33%;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3.87%。首付比例原则上仍按照商品房最低首付两成,二手房首付三成执行。但由于楼市新政中对购房首付做出了新规定,因此在具体操作中买房人可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如果买房人办理的是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则按银行现行规定执行。(记者 李迷)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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