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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人员安置纳入社保救助体系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17日11:18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戒毒满3年以上的吸毒人员办理婚姻登记、首次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的,政府各补助两万元;戒毒人员子女考上大专以上院校,政府每人按1500至2500元给予补助;戒毒人员子女在幼儿园、高中、中专学校就读的,政府按每人每学期300元给予补助。这些写在《乌海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暂行办法》中的内容,凸显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凤珠说,把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纳入全市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是乌海市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乌海市乌达区是一个老矿区,因为企业不景气,大量职工下岗待业在家,有条件的都迁走了,留下的多为生活没有着落的特困人口。这些人感到被社会抛弃,对生活前途感到渺茫,于是有些人就开始吸毒。乌达区的梁家沟是个吸毒的重灾区。梁家沟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冯栗军说:“这个地区就是穷人吸毒,越吸越穷,因为没钱,就开始偷抢,女的甚至靠卖淫维持吸毒。”因为吸毒引发大量刑事案件。

  控制了吸毒,就控制了社会治安局势,这是乌海市、乌达区有关领导的共识。2010年初,由乌海市综治委、妇联、禁毒办主办的创建“无毒社区”启动仪式在乌达区新达街道办事处爱民佳苑社区举行,这标志着乌海市几年来的禁毒工作开始走向攻坚阶段。陈凤珠告诉记者,为了彻底禁绝毒品,乌海市投入近2000万元,建立了两个美沙酮药物替代症疗中心,免费帮助吸毒人员戒绝毒品,市政府还于2010年5月出台暂行办法,并拿出大量经费,帮助吸毒人员解决生活问题,自主创业。

  据悉,美沙酮药物替代症疗中心对全市在册的1131名吸贩毒人员进行了全员大收戒,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全部纳入戒毒治疗、康复指导等综合治理体系。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戒毒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安置,并帮助其实现就业;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可以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戒毒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定点企业进行就业培训,政府按照每人500元培训费拨付定点安置企业,在安置救助帮扶阶段,政府还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助直接拨付定点安置企业。

  乌达区梁家沟办事处黄白茨社区副主任何金芝说,暂行办法让吸毒人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温暖。一位姓曹的吸毒人员向社区提出想开个送水、送煤气的站点,社区专门给他提供了一间小办公室。一戒毒人员的孩子考上大学,社区和派出所协调企业每年帮扶一万元学费。

  截至目前,乌海市已有53个家庭特别困难的吸毒人员纳入低保对象,为13名戒断毒瘾、表现良好的吸毒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就地安置就业,为10名文化基础较好、有一技之长的吸毒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经过重点整治,乌海市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实现了社会面无漏管失控涉毒人员和基本无吸毒目标;新滋生吸毒人员实现了低于3%的目标;连续14年保持了“零种毒”成果。乌达区解放路派出所所长姚亚豪告诉记者“今年乌达矿区社会治安一直处在绿色警情状态”。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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