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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宏观调控受抵制暴露地方“权力黑障”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18日01:50
  盛隆公司引出的权力丑剧,是宏观调控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抗法律和中央政策的缩影。

  据10月15日中央电台中国之声报道,位于广西防城港市的盛隆冶金公司(原名万鑫钢铁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便被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纳入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但四年来,该公司非但没有按规定关停,而且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继续违规生产,并于日前发生死伤事故。当地村民为了维护本地环境利益,曾经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该公司,也曾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政府行政不作为,但都被法院拒绝立案。

  有关盛隆公司违规生产的问题,其实媒体已经有多次监督报道,当地民众亦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呼吁,但迄今为止,无论是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还是舆论的批评或者是公众的环境利益诉求,显然都没有撼动这家公司的一丝一毫。究其因,就是当地政府利用权力在防城港市铸造了一个足以抗衡中央政策法令和公共利益的“法治黑障区”。

  从道理上讲,地方政府作为经济运行秩序的监管义务人,理当维护法律、政策和公共利益,而对敢于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但防城港市的现实却恰恰相反———本应服从于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地方政府权力成了企业的保护伞,而本应对地方政府权力进行司法监督的审判机关,则成了保护伞的助手。

  防城港市有关盛隆冶金公司的丑闻还让人们看到,一个本来架构合理、逻辑严密的权力约束体系,由于当地政府的刻意不作为而变成了一个让人无可奈何的权力黑障。

  这里所说的法治黑障或权力黑障,是指本应服从法律和人民的权力体系,因为权力控制者的利益指向发生了严重的偏差,因而使权力无法合理行使,或者使当地的法治秩序陷入了虚无的境地。

  记得多年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某一中心工作任务不惜违法行政侵犯民众的合法利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侵权的人本可以起诉地方政府,但无奈这家地方政府却能左右法院,使法院违法不立案或者拖延不审判。这种现象由于遭受了中央的严厉批评和舆论的猛烈轰击而渐渐减少,但今天我们再一次遗憾地看到,在防城港市,由于法院的违法不作为和检察院的监督缺失,一个本可通过法治程序纠正的宏观调控案例,却陷入了法治的“黑障区”。

  盛隆公司的违规行为及因此衍生的种种地方权力丑剧,是当前宏观调控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抗法律和中央政策的缩影。总结起来,这种地方“对策”大致包括几种类型:比如我行我素型、瞒天过海型、权力异化型,等等,其中,人为制造法治黑障区的行为,当属“权力异化型”的一种———它通过异化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服务目标,而使本可服务社会和公益的宏观调控变得虚无。

  童大焕先生曾就盛隆公司的黑幕发表评论,他担心,这种无视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的主体一旦多起来,国家便会陷入“碎片化”的境地,即地方通过权力割据而使国家失去统一的制度特性。

  这样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防城港所在海湾地区本属中国大陆最后一片原生态的美丽海湾,但过去数年间,环海湾的一些地方政府“大干快上”钢铁、石化等项目,使得这片净土正遭受严重的威胁,而守着理念先进制度健全的法律,地方的民众也只能无奈地等待污染的光临,这样的局面,不正是国家碎片化的体现吗?

  陈杰人(媒体人)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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