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张恩杰)因无力给朋友还钱,一名男子持刀窜进中山市三角镇某休闲吧包厢抢劫,致使顾客一死一伤。昨日上午,此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郭某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检察机关诉称:2010年3月7日下午,被告人郭某凯(男,1986年10月16日出生,河南省临颍县人)因无钱回东莞还债而产生抢劫犯意,并到中山市三角镇三角市场购买一把水果刀作凶器,当日20时许,郭某凯携带凶器窜到三角镇结民村某休闲吧寻找作案目标,见2号房内有三人在唱卡拉OK,遂进入该房,先后持刀捅刺被害人马某恒、马某辉的胸部、腹部等处,抢去钟某翠的现金人民币269.8元和价值90元的手机1台以及马某辉价值200元的手机一台,然后逃离现场。马某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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