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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看热闹被刺穿眼球 做手术差七八千元(图)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10月19日02:18

  卢亮的右眼很有可能失明 记者 史宗伟 摄

  被同学刺穿眼球,家里缺钱,13岁少年向社会求助———

  “求求你们,保住我的眼睛吧!要是瞎了,我这辈子就完了……”昨日,在西南医院病房,云阳县13岁少年卢亮不停抽泣求助,其境令人同情。

  祸事:看闹热被刺穿眼球

  卢亮,云阳县团坝中学初二二班学生。谈及眼睛受伤,他泣不成声。

  他说,他是一名住校生。10月12日下午5:30分左右,他在学校食堂吃了晚饭,回到教室,见同学李术刚拿着一根约30厘米长的铁丝,在捅教室砖墙的砖缝,他就跑到墙壁的另一侧,看李术刚是否将墙壁捅穿。然而,正当他把眼睛凑到墙壁时,铁丝突然穿墙而过,刺中他的右眼。“当时感觉剧痛无比,眼睛流出很多水。”

  李术刚赶紧把他送到校外一家小诊所。医生查看后,让他们立即到县医院。

  这时,两人才感到事态严重,跑回学校向老师报告。校长李时春得知后,随即把卢亮送到云阳县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建议他们立即转院。

  校长连夜租车,从云阳赶到西南医院。经西南医院专家检查,卢亮的眼睛被诊断为:右眼球穿通伤,右眼球内晶状体密度减低。

  困境:做手术差七八千元

  “医生已经动了一次手术,这周星期三还将再次手术。至于儿子的眼睛是否能保得住,医生说还得进一步观察。”卢亮的父亲卢明海、来自云阳县桑坪镇大山里的庄稼汉说。

  他说,他在湖北一建筑工地下苦力,由于刚到工地不久,老板仅给了几百元路费。之前,修房子借的1万多元钱还未还清,家里没有积蓄。儿子出事后,在家务农的妻子卖掉两头还没长大的猪,只得到1000多元,加上学校垫付的5000元,肇事同学家长支付的1500元,全部交给医院,身上只留下100多元作生活费。

  “今天医院打出的清单上,我账户上只剩下150多元,儿子星期三就要第二次手术,需要七八千元,这些钱我还不知道从哪里来……”卢明海哽噎着说。

  均称:“我确实拿不出钱”

  团坝中学校长李时春说,事发后,他一直在各方协调,但效果不是很好,未能凑到多少钱。他表示,学校对此负有一定责任,但该校是一所山区内的民办学校,只有300多名学生和10多位老师,效益也不好,之前租车的费用加垫付的医药费,花了七八千元,现在他也为筹钱伤脑筋。

  李术刚的家长李继艮也表示,“我对这事有责任,但我确实拿不出钱。”这位同样身处大山的庄稼汉说,他早年丧妻,家里日子过得拮据。家里唯一值钱的一头猪卖了,只得到1005元,还借了800元去看望伤者。“我现在也是身无分文,也在四处筹钱。”他说。

  家长:娃儿的病不能等呀

  “我也知道学校和肇事方家长都在想办法凑钱,但我娃儿的病不能等呀!”卢明海呜咽着说。

  “我儿子即便读书不成材,但眼睛一旦瞎了,身在大山里的农村,他以后的人生道路怎么办?出去打工下苦力没人要,娶媳妇也存在困难……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保住我儿子的眼睛。”他说。

  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俊认为,本案是一个混合过错,肇事学生知道铁丝可能穿墙而过,产生危险,仍捅穿墙壁,刺伤卢亮的眼睛,因此他及监护人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卢亮本人,在知道铁丝可能穿墙而过伤害到自己,仍凑在墙边观看,未尽到保护自己身体健康的义务;校方,由于是住校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事故,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未尽到教育和保护义务,因此也有一定责任。

  记者 韩毅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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