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新桥通讯员王洪李善仕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人民法院近日邀请10多位县人大代表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旁听。庭审结束后,县人大代表按照良好、一般、较差3个等次,对审判人员言行举止、庭审驾驭能力、合议庭的功能发挥、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经过当场统计,均评定为良好等次。
这是襄樊法院实施的阳光司法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社会监督、意见、建议和要求,襄樊中院制定《关于迎接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分期分批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并对法院民商事、刑事等案件公开审理活动和重要案件执行活动进行旁听、监督,以此拓宽人大代表监督渠道,提高法官庭审质量。
今年以来,襄樊市两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22场次161余人次。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