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荣获“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称号
4月20日,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关于授予苏州工业园区商务旅游区为“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称号的批复》。“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区域为苏州工业园区内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国家旅游局将于4月28日在苏州进行“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授牌仪式。
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从2010年年初正式启动,在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创建工作小组结合园区商务旅游基础信息,会同创建工作专家团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形成创建申报报告,两次赴京向国家旅游局进行汇报。期间,创建申报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及省市旅游局的大力支持,江苏省旅游局相关领导两次专程来苏指导创建申报工作。
同时,此次创建工作邀请了来自北京、成都、武汉、杭州等地旅游业界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在国内率先提出商务旅游是“以包含政务、商务、文化等在内的广义商贸活动为主要目的,在主要活动行程基础上与会务、展览、考察、观光、购物、饮食、娱乐、养生、度假等活动相结合的一种商务增值的旅游形式”,以及其“跨界、融合、精益、增值”的特性。
国家旅游局对申报材料的进行严格评审,期间两次来苏现场考察调研,认为申报材料中对商务旅游的阐述从行业的高度总结、归纳了商务旅游的定义、定性和定位,充分体现了目前国内对商务旅游的认知水平。同时,园区“超前谋划、科学规划、追求完美、不留遗憾”的商务旅游发展理念、“政府引导、国资先行、择商选资、亲商服务”的商务旅游运营服务、城市先进的商务旅游功能布局以及跨界融合、联动发展的“工业、商务、旅游、居住”商务旅游产品体系,在国内已具备较强的示范作用,因此同意授予园区“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称号。
目前,园区正在从产业、创新、城市、社会等各方面全面推进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商务旅游将积极发挥其特有作用,努力成为园区转型升级、引领二次创业的重要推手。同时,通过此次成功创建“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园区今后也将在引领商务旅游市场发展方面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