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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评选百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非公有不少于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19日19:42
  中新网广州10月19日电 (莫非 吴敏平)记者19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即日启动100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此次评选活动特别注重非公有制企业,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3。此次评选活动也是广东省自2005年以来首次评选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

  本次广东省100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将根据广东省内各市企业数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各地的表彰企业名额。其中广州、深圳市数量最多,分别为10家和9家。而且此次评选活动特别注重非公有制企业,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3。

  据介绍,本次参评的企业需达到以下十条标准:一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二是全面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三是全面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四是全面执行劳动标准,五是全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六是全面改善用工环境,切实履行雇主责任,七是全面执行社会保险制度,八是全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九是全面组建工会,十是全面建立企业内部协调机制。

  而凡有自2008年以来发生非法使用童工、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未依法建立工会、违反法律法规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以及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则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历时1个半月,11月底前完成。先由广东省内各地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评,符合条件的参选企业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并提请有关部门审核后,于11月5日前向所在地评选表彰工作机构递交申报材料,其中省属、中央驻粤企业直接报省评选表彰组委会办公室。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应表格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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