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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大棚内建房被下令拆除 可能将无处可住(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20日02:01
昨日下午,几名花农站在大棚内,数日前他们接到镇政府的通知,要求拆除大棚内的自建房。林阿珍 摄
  本报讯 近日,大兴区榆垡镇西黄垡村大棚种植区的近30户花农,收到了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拆除大棚内的自建房。

  昨日,花农们表示,自建房是日常起居室,方便夜间照顾花卉,防止被盗,拆房将无处可住。榆垡镇政府人员表示,基本农田上不允许建房,大棚内的房屋属违法建设,必须拆除,花农可另寻住处。

  限拆通知书要求拆房

  收到限拆通知书,让花农陈先生很惊讶,“承包大棚种植花卉都两年了,一直住在大棚里,为什么要拆除?”

  大兴榆垡镇西黄垡村东南,盖了近百个大棚,目前有30多户花农种植花卉,陈先生是其中的一个。

  14日,花农们收到了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上称大棚内的自建房属违建,责令1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强拆。

  花农们说,自己是与西黄垡村委会签的协议,承租期5年、10年、20年不等,部分花农已在此种植了6年,“一直都住在自建房里。”

  自建房面积大多10平米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每个大棚长约100米,宽约8米,大棚的一端有一个约3平米的工作间,与大棚连为整体,工作间内放着农具、农药等物。

  大棚内,大部分花农都自建了一个约10平方米的砖房,室内有床、桌椅、灶台等,棚内剩余的地方种满了各种花卉。

  花农们说,原有的配管房面积太小,不能住人,盖房用于居住,方便看护花草。花农赖先生种了满棚的君子兰,他说,“我们怕花被冻,夜里一旦刮风下雪,就得爬到大棚顶上盖棉帘。花卉也怕偷,得有人看护”。

  花农赵女士说,此前找过镇政府,但被告知自建房必须拆除,另寻住处。

  镇政府称大棚内不许建房

  昨日,榆垡镇政府宣传部人员表示,建设大棚的土地性质属于基本农田,不允许在上面建房,如果有将视为违法建设。由于花农将房子盖在大棚内,此前没发现,但既然发现了就是违建,必须拆除。

  该人士称,拆除也是从承租者的安全考虑,因为花农们在大棚内生火做饭,在入冬时节容易煤气中毒。此外,大棚内加盖建筑物,已经改变了土地性质,是违法行为。自建房拆除后,花农自寻住处,政府不予解决。

  焦点

  面积未超标是否应拆除?


  按照农业部相关规定,农业大棚配管房面积不得超过大棚整体面积的5%。

  有花农认为,自己承租的大棚面积实际约800平米,按照标准计算,10平米的自建房并未超过标准,不应该被列入拆除范围,而北京市现行被认可的大棚标准是:长50米,宽8米,高2.2米。对于承租的花卉大棚长度为何超标,承租者和村委会未予回应。

  镇政府相关人士则表示,拆除的依据是耕地上建房改变了土地性质和用途,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且大棚外已有建好的配管房,不能再在大棚内建房。

  强拆是否考虑实际困难?

  “这是在逼我们,让我们别干了。”花农们说,当初考虑在大棚内盖房子,为了方便看护花草。花卉对温度要求很高,棚内要保持在15摄氏度左右。夜里刮风时,人要上棚顶把帘子铺好,冬天下雪还得给大棚烧火供暖,经常烧到凌晨四五点,“我们离不开大棚,人走了花怎么办?”

  对此西黄垡村大队周书记说,当初签订协议时,不包括帮助花农解决住宿问题,“现在镇里要拆这些自建房,如果不拆,出了事谁也承担不了”。他说,村里有房屋出租,花农自己去联系。

  对此,花农们表示虽然村里的民宅距大棚约十分钟路程,但遇到刮风下雨天,夜里时常要到大棚看护,哪个房东喜欢半夜被敲门?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林阿珍

  律师说法:“花农住处是经营配套设施”

  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表示,这种简易房不是作为住房需要单独报批的建设项目,而是属于工作用房,是必备的配套房。政府只要批准了花草的经营项目,围绕这个项目的设施,都是需要的。

  李劲松律师表示,政府考虑大棚内住人有安全隐患,虽然出发点很好,但只要政府审批了这个项目,安全问题就需要花农自己去承担,一锅端拆掉,不见得就好。

  李劲松称,此前有人以农业设施为名盖大棚别墅、度假房,这类房屋的用途跟大棚没关联,属于变相的住房,这是需要拆除的。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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